1、实施主体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是全国重点高校。
地方专项计划主体是地方重点院校。
高校专项计划主体是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重点高校。
2、招生范围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对象面向全国,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地方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特殊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对象是农村地区成绩优秀的学生,考生必须经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报考。
3、招生规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4、录取方式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不需要单独报名和递交其它材料;高考成绩下发后,单独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省招办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需要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并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经过该校专家审核后,按时到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视(有的学校不需要笔试和面试),合格后享受该校一定的录取分数照顾。
5、录取批次
一般来说,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特殊招生批次,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前两个专项计划之后录取(有的省份安排在本科一批之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