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报融媒记者田秀忠
7月6日,市招办提醒全市考生,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工作于7月8日启动,8月12日结束。考生要记清各批次录取时间,最好不要在此期间安排外出。
各批次录取时间、征集志愿时间公布
以下是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7月8日至9日,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0日,本科一批7月18日至20日,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21日,本科二批7月28日至30日,专科提前批8月3日至5日,高职高专批8月9日至11日,体育本科7月9日,体育专科8月3日至5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7月8日至11日,艺术本A段7月16日至17日,艺术本B段7月21日,艺术类专科8月3日至5日,专升本7月8日至10日,对口本科7月8日至10日,对口专科8月3日至5日。
7次征集志愿时间安排为:
7月11日9:00至18:00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专升本、对口本科、体育本科;
7月12日9:00至12:00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7月18日9:00至18:00艺术本A段;
7月22日9:00至18:00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B段;
7月31日9:00至18:00本科二批;
8月6日9:00至18:00专科提前批、体育专科、艺术类专科、对口专科;
8月12日9:00至18:00高职高专批。
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1.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2.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1)艺术本科A、B段:按照院校录取规则,遵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2)艺术类专科:按照我省设定的投档规则,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一次性投档。
3.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1)体育类本科: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在我省体育类各专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2)体育类专科:按照我省统一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专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将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生院校计划的100%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院校。
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应通过第一条所述查询途径确认。
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向其提供档案。
被录取后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警惕和防范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故意混淆留学培训、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等,谎称花钱买试题、买答案、买分数、保录取进行诈骗活动,甚至承诺达不到预定分数或上不了理想大学就退款,骗取家长钱财。过去曾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