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就业

不会再有新政策了, 不要再用所谓“好消息”给原民办代课教师添堵了

近段时间,网上出现了不少有关解决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新政策并引发了原民办代课教师这一群体新一轮对解决问题的关注。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一直以来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近些年来网上热议的话题,之所以说是遗留问题是因为这一问题没有及时按照相关文件得到妥善解决。

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指的是全国也只有近半数省市区只是采取了给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8—30元不等的教龄补助的方式替代了按照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和文件应有的解决方式,这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是不公平的,这其中只有广东省发放的生活补助标准算是比较高的,其他地方发放的教龄补助标准相应较低。

全国另外的近半数省市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至今仍然没有任何解决措施,这让那些为当时的基础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且现已高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感觉到老无所依和老无所养的痛楚。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也就成了原民办代课教师一直以来的期盼,也引起了很多社会有识之士不断地为之呼吁。

我之前也就此发布过不少相关文章,但主要就是呼吁地方要有主动作为意识,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尽早尽快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让政策得到真正落实落地,但近段时间,网上出现了不少有关解决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新政策。实际上,不会再有新政策了,不要再用所谓“好消息”给原民办代课教师添堵了。

之所以说不会再有新政策是因为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发布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2号),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于2011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8号),这是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全国各个省市区只需按规定操作即可。

2011年的《指导意见》第二款第8条规定: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1997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1997年《通知》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