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师范毕业,我被分配到一所联中教书。
学校只有十几名教师,吃饭是“AA制”——学校出钱雇一个炊事员,伙食费、白面、玉米面等一切都是老师们凑份子。
吃饭时,炊事员按人头将菜分好,老师们吃饭时,顺序端一碗就行。
有一个根老师,几乎每顿饭,都去得最早。他走到后,不是按顺序端,而是将所有碗先打量一遍,然后选一碗“最满的”;拿馒头,也是“斟酌再三”,选个头“最大的”。
对根老师这种挑三拣四的坏毛病,老师们都很反感。
有个司务长老李——也是老师啊,老师们推选出来管伙食的,说要治一治根老师的坏毛病。
这一天上午,老李宣布:“午饭改善生活,炖排骨。”老师们听了都很高兴。
开饭时,根老师当然去得更早了,他两眼瞪得溜圆,将盛好的排骨逐碗来回行扫描若干次,然后将目光锁定在最后一碗上,一边伸手端,一边还自言自语道:“这碗看起来还不错啊!”
那时候,能吃上排骨是标准的“打牙祭”,老师们都说:“今天这排骨真香啊!”
根老师皱皱眉头说:“香倒是香,就是肉不多啊!”
老师们说:“你说的不对啊,我们吃着这排骨肉不少啊!”
这时,司务长老李来了,他看了一眼锅台,皱着眉头问:“锅台最边上的那碗谁端走了?”
根老师听了很不高兴,站起来气乎乎地说:“我端了,怎么了?”
老李说:“嗨,你怎么能端那碗呢?”
根老师理直气壮地说:“怎么,我端那碗犯法吗?”
老李用手挠挠头说:“犯法倒不犯法,关键是刚才我尝烂不烂 ,碗里的排骨我已嚼过一遍,没有肉了!”
…… ……
像根老师这样挑三拣四、“好占高枝”的人,每个学校都存在。这样的老师做事不知道尊重他人、不顾他人感受,凡事都想自己最好。
比如分办公室,他们要“抢”最好的位置——靠近窗户、能晒阳光的位置,就算领个办公用品备课本,也要像在市场上买苹果一样,挑本纸张“最白的”……
最为关键的是,这样的老师,一万次一旦有一次,“抢”不到最好的,就会不高兴,就会牢骚不断,就会说风凉话给他人听,就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欠他的钱……
这样的老师,不仅和他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烦”,学校后勤、门卫所有与他有“密切”接触的人都“烦”,此种情况下,如果遇到投票之类的事情,谁会愿意投他的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