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过去是惠东县大岭中心小学的一名在编教师,工作了16年后,于2011年辞职。最近,前去办理退休手续的她,却被告知,办不了。
潘女士:办理退休,因为社会灵活就业人员50岁就可以办理退休了,辞职以后我没有再去其他单位做的话,我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我也交过社保了,他就说办不了。
记者:什么原因办不了呢?
潘女士:他说因为单位缴交的部分没有交。
的确,从潘女士打印出来的缴交记录上来看,从1995年到2011年,只有潘女士个人缴费,单位缴交一栏均为零。
潘女士:他说单位那部分没有交。
记者:那要怎么去解决呢?
潘女士:他叫我自己拿出钱来交。
记者:要交多少?
潘女士:他说一年就补一万零几,那十多年的话就要补交差不多18万。 任何用工单位都应该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我辞职(以后) 我工作年限的那一部分(费用)你可以不理我。现在我是步入老年了,我养老保险哪里出?这一块我的利益损失很大 。
随后,记者来到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东分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现行的政策,潘女士的确需要补缴费用后,才能办理领取养老金。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东分局办公室主任 徐文昊:以前的政策,因为1994年的时候省下发了一个文,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机关养老,个人缴费因为之前93年的时候就有一个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机关这一块就没有放上去,所以机关这块实行的就是机关个人缴费,所以只缴个人部分,单位没有缴费,政策就是这样。
工作人员介绍,过去政策和现在不同,潘女士在职期间单位缴费一栏之所以是空的,是因为按照之前的政策,当时单位是不需要缴费的。而此后潘女士离职,政策也对她这类情况有了明确的规定。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东分局办公室主任 徐文昊:她现在的类别是属于早期离开机关个人缴费,那么她是属于14年10月之前离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这一部分是不能视同缴费年限的,她要按照企业一次性缴费十五年之后才能够办理缴费。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1978年6月1日后离开广东省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工作时间经审核确认后,可根据本人需要及经济承受能力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2015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中也明确,改革前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按规定不能视同缴费年限的,可按改革前有关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东分局办公室主任 徐文昊:现在如果她要补缴的话就按照她的工作年限,最长的缴费也是按照她的工作年限来去选取她承受范围(内的)一次性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