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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考核结束后, 快来看看军考加分有你没!

经过军事考核,接下来就是战友们关注的头等大事——文化科目考核了。根据军考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士兵在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最高可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15%加分投档。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战友可以着手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了,申请时间截止至5月31日。下面小编将详细介绍军考加分政策条件和具体流程:

加分政策

士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15%加分投档:

1.本人被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2.父母为烈士的(含非军人)。

3.父母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

士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10%加分投档:

1.本人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

2.父母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3.父母在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的。

士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按文化科目考试原始成绩的5%加分投档:

1.本人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

2.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在国家划定的二类边远艰苦地区或一类、二类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

②在三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或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现役干部;

③在飞空勤干部、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干部;

④在舰艇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

⑤在涉核乙种以上场所工作累计满15年并享受二等以上保健津贴的现役干部。本条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军队病故干部、当年转业复员或退休干部。

3.父母为驻地在县城以下应急机动作战部队、任务部队连续工作满5年的现役干部。

士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其文化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1.父母为驻地在县城以下应急机动作战部队、任务部队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现役干部。

2.参加军区级以上单位赋予的重大战备执勤、训练演习、比武竞赛、抢险救灾、反恐维稳、联合国维和等重大军事活动中完成任务出色,并荣立三等功的。

少数民族地区入伍的少数民族士兵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非少数民族地区入伍的少数民族士兵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军队干部累计或连续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当年6月30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图片源自网络

申请流程

士兵考生加分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士兵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

(二)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对士兵考生申请进行初审。师、军级单位政治机关逐级复审,报军区招生办公室。

(三)军区招生办公室研究提出加分方案。旅团级单位在本级范围内,对本单位获得加分士兵考生名单、加分分值和主要依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级政治机关应及时受理群众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作出妥善处理。经查实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所加分值,属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符合加分条件未得到加分的,须按规定予以纠正。

最后,再次提醒战友们,全军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5月31日这个时间节点大家不要忘记了。此外,由于军队改革后原先的军区已经撤销,政策中的“军区级单位”由战区、军种等单位把握界定。对于初步具有军考意愿的战友,不妨多加留意并且积极参加重大战备执勤、训练演习、比武竞赛、抢险救灾、反恐维稳、联合国维和等重大军事活动,争取获得奖功,为军考增添一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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