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公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初审结果通知,共有147个项目入选。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双边合作协议, 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1. 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管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项目执行期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经过公开征集,共收到项目申请154项,经初步审查并与德方核对清单,确定147项申请通过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申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