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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放假!中小学校暑假时间敲定

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本报讯要放暑假啦!近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今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要放暑假了,假期安全很重要,快来看看假期要注意哪些事项。

假期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学生离校要科学有序,避免人员聚集。暑假期间,要继续落实“六个不”的管理要求,坚持师生身体健康状况“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师生和与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情况、确诊情况、疑似情况和密接情况等按要求进行排查上报。

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特别要做好自我防护,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交叉感染。同时,要保持适度锻炼,合理作息,科学饮食,增强自身抵抗力和免疫力。

过一个有意义、有价值、安全文明的假期

开展一次形势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专题知识讲座,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光辉历程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增强师生民族自豪感、自信心,教育师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维护公共秩序,做文明公民。激励师生树立远大理想,崇尚科学,不沉迷网络,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有价值、安全文明的假期。

假期安全教育不容忽视

上一节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课。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师生重点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火、防震等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自救互救和科学施救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安全,特别是要教育中小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学校要发放《预防学生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继续实施防溺水学生分包责任制,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孤儿等重点学生,加大安全提醒频次。

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紧急援救措施。做好值班护校工作等。

不得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真正把假期还给学生。鼓励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掌握基本的生活劳动技能及方法,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布置学生作业要适量,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培养兴趣和特长。指导学生科学利用网络,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信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实行“净校”行动,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同时,开学前提前安排好开学事宜。开学后,要运用多种形式交流假期生活中的收获和体会,对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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