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张文宏再度陷入了舆论风波。知名博主赵盛烨“大盛说”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文表示,张文宏医生在上海医科大学(现并入复旦大学)的博士论文引言和综述部分涉嫌抄袭。
“大盛说”表示:张文宏博士论文《结核分支杆菌katG基因突变与其耐异烟肼机制的系列研究》中,大篇幅抄袭中华卫生学会会员黄海南教授《KatG基因的分子生物学与结核分支杆菌异烟肼耐药》一文。
而中国科学院生物学博士李雷发文证实:通过文章校对工具网站Copyleak查询显示,两篇文章的高度重复字数在3000字以上。
从这两个人的信息相互印证来看,张文宏的博士论文“综述部分”涉嫌抄袭应该是铁板钉钉的啦。也正因此,8月15日,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回应表示:“学校已启动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对于张文宏的论文应该处理复旦大学最终会给出一个客观的结论的。但是,现在网络上却形成两种态度,一种是主张追责到底,一种是得到人处且饶人。对于这两种态度,我都持保留意见。
追责到底!对于论文抄袭问题,我们确实应该用零容忍的态度。因为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应该对抄袭有着纵容和包庇的态度。
是不是抄袭,就是用现在的标准恐怕也难以定性。就算是总述 的3000字抄袭了,但是就全篇而言,稀释到7万字里,也只有4.2%,也是符合当下的查重标准的。
而在这个抄袭又是明显的,简直辣眼睛。从这一点说,无可原谅,学术道德有亏是必然的。
但是,是不是因此就要把他一板子打死。这明显不恰当。
原因比较简单,因为那个年代这种情况应该是比较多的。这只是因为张文宏是学术明星,才被人翻出来了。追责一个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想追责谁就追责谁,才是最可怕的。而且,我们如果追责了张文宏,而不去追责别人,这对张文宏也是不公正的,不是吗?
当然,张文红既然做出来了,那么追责肯定是必然的。我这里说的是如何追责的问题,一棍子打死,显然是不恰当的,毕竟它带有着历史的痕迹,而且综述也不涉及到论文的核心数据和研究成果。
他这里应该是属于文献综述引用的不规范问题。以前的文献引用是怎样的一个标准,我们不知道,但是有老专家老学者在,他们肯定会有一个判断的标准。这一点,复旦大学在调查的结论中应该给出具体的说明出来。当然,这样的文献综述,从今天看,就是抄袭,当年是一个什么状况,恐怕需要等着复旦大学给出说明。
总而言之,在没有其他的佐证情况下,就是因为一个文献综述,就判一个人“死刑”,这不科学,也不人道。
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也是不对的。什么是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其实就是先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张文宏做错了,必须要严厉地处理了。而现在,调查才刚刚展开,说这样的话,显然是有些让人可笑的。
张文宏是抗疫英雄,是群众安危的守护神。这并没有错,但是就是圣人也有犯错的时候啊。想想,孔子的那句感叹:眼见不一定为实。他为什么这样感叹,就是因为他看到颜回在锅里抓饭吃。而事后发现先自己错了,是因为屋梁上的灰落到了锅里,颜回把它夹了起来,又担心浪费吧,就送到了嘴里。
就张文宏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这件事,在没有下定论之前,我们都不应该带着个人的情感来左右这件事的进程。
我认为,张文宏论文涉嫌抄袭这件事,我们的主管部门不应该只是止于调查,而应该思考一下,对于以前的论文如果涉嫌抄袭应该怎样处理的问题。
这几年,偶尔就有以前的论文被曝抄袭的问题,而怎么样处理,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一般都是含混其词。今天,就这张文宏涉嫌论文抄袭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对此设定一个评判的标准和规则呢?
知网始建于1999年6月。它是由清华大学和清华同方等机构共同发起学风建设论文 。而为了加强学科学风建设,从2007年开始我国部分高校要求论文必须进行知网查重。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区别对待的时间点——2007年。
这样一来,要是再有人翻出2007年之前的论文,我们拿起来标准就能判断,是不是就并不必要在网络上掀起这样的风暴呢?这对当事人不也是一种善意的保护吗?
对于张文宏论文涉嫌抄袭这件事,在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我们要不妄加评论,做到不干扰,不添堵,也不能让某些利益者得利!也希望调查清楚之后,复旦大学能给社会大众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亲爱的读者,对于张文红涉嫌抄袭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