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有着各种各样的条款,有些条款规定需要认真阅读,比如劳务合同,买卖合同,借款贷款等等。
还有很多没有什么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比如饭店贴个牌子,写着不许外带酒水。虽然我强制性带进去也不犯法,但是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还有很多条款是有一定约束能力,但是平时基本不会细看的条款,比如手机下载各种软件时候勾选的那个我已阅读并同意,很少有人会点进去看。
这次要给大家讲的这件事情就和平时不太会注意到的条款有关,学生的入学手册每位学生都有,但是很少有人会认真看完里面厚厚的条款。
在校研究生,被学校要求“守节操”
按照我国正常的念书进度,读到研究生的同学已经是成年人,很多同学也都达到了适婚的年龄。甚至有的同学是已婚的状态。
但是这所学校的研究生学生手册里出现里一条这样的规定,不会知道存在多久,平时也没人发现,没人在意,但是忽然翻看手册,看见这条规定还是不禁觉得这不是印错了吧?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虽然学校有权利对学生的生活进行一定的约束。但是这种极其隐私的事情学校真的应该管吗?对于成年人来说这管得有点宽了吧?
这条明确规定学生要“守节操”,否则就记过处分的规定很快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很多网友表示,这是个人的隐私问题,学校不应该管。
学校规定的结婚之前,这是另一种催婚手段吗?难道不结婚和自己的另一半在一起的行为都算不守节操了吗?退一步来讲就算没有成家,是男女朋友关系,都是成年人了,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也不应该干涉。
还有网友表示,学校做得对。学生就应该以学习为主,不应该在还没有能力的年级做不守“节操”的事情,何况既然是学校的学生,就要遵守学校的规定。
要求在校研究生“守节操”,是矫枉过正还是理所应当
无独有偶,这种规定不止这一所学校,复旦大学也曾经对本校学生有过这种规定,不过后来觉得不妥,删除了。
这件事情在网上发酵过之后,有学生站出来说,他是个研究生,他们学校也规定如果在研究生的三年时间里,不“守节操”就要找家长。
这话他虽然是发出来求助的,但是听起来难免有些好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正常需求,研究生已经24,25岁的年级,和自己伴侣出门在一起,还需要家长过来批评一顿?这未免有些儿戏了,所以对于这种窥探隐私的规定,难免有些矫枉过正。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研究生在校期间主要负责科研实验,在这期间需要有研究成果才能顺利毕业,各种论文也是审核严格。
校方可能有意控制学生不要分心,在校方眼里,还没有步入社会的学生不够成熟。应该以学业为主,所以有这种规定也可以理解,但是理解归理解,真正能够遵守的人应该很少,除非学生没有男女朋友在交往。
放下成见,这其实很正常
数据显示,30%的在读研究生和博士表示自己有过不“守节操”行为,并表示这很正常,不需要上纲上线,都是成年人都能理解。
学校的这条规定在很多家长眼里都通过不了,很多家长觉得学生在读研究生或者读博期间能够成家。因为毕业之后再找另一半再谈几年,年纪可能就大了。
如果毕业之后没有合适的对象再着找几年,家长就更是担心上火了。也许这条规定是很多年前订的,学校一直没改,也未可知,但是就现在的观念来看是有些守旧,也很难实现的。
如果校方察觉了这一情况,真的是很多年前就订的规定,就把条款改一下。当然如果不是,我们也无权干涉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的学子自求多福吧。
笔者寄语:
笔者觉得,社会在发展进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对于成年人来讲,是个独立的个体,做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自由。
研究生虽然是学生,也没有步入社会,但是他们却是实实在在的成年人。有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学校的规章制度可以定,但是要尽量人性化一些,考虑一下实际情况在订。
今日话题:你对学校这条规定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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