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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高级职称时, 从教以来的业绩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哪个更公正?

《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21年12月20日,征求意见结束后,修订草案会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之后才会正式发布。这个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今后副高级以上职务将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这个应该是不会得到改变的了。

伴随着中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晋升中级职称的人数会越来越多,这也会使得今后高级职称评审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参评高级职称所需要的材料种类繁多,其中就包括任现职以来的各种业绩材料,这也是硬件条件,比如各类荣誉证书或优质课竞赛获奖证书等等。

这其中就涉及到这些业绩材料的获得时间问题。昨天有位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留言(如上图所示),说参评高级职称不应该仅仅看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而应该看参评教师从教以来的业绩,这才会显得客观公正,因为很多老师晋升中级职称都已十几甚至二十几年了。

随着获得中级职称的任职年数以及自身年龄的不断增加,很多老师也就不再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类各级优质课竞赛并对难以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也是逐渐看淡,尽管在晋升中级职称前通过努力获得过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但根据相关要求,这些对参评高级职称是不起作用的。

因而也就出现了上图所示的那位老师所说的问题,虽然这位老师所说的也不无道理,但毕竟参评高级职称需要有任现职(中级职称)以来的业绩也是为了激励教师持续不断地努力以便让老师们达到参评高级职称所需条件,这也是职称评审的应有之义。至于哪个更公正,相信老师们权衡利弊之后会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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