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上一切事件、一切活动都离不开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美是为人而存在的。人的美居于社会美的中心位置。人,既是社会的产儿,又是大自然的产儿。所谓人的美既包括作为社会产儿的人的性格美,即内在的美,又包括作为大自然产儿的人的形体美,即外在的美。从价值观与审美观的角度来看,衡量人的美的价值主要是从人的社会作用、社会属性方面去衡量。
而不是从人的自然属性方面去衡量。人的形体的美丑不决定人的内心的美丑,形体丑而心灵美的人仍是君子。反之,形体美而心灵歹毒的人仍然是小人。因此,家长在对子女进行社会美的审美教育中,要把塑造儿童内在的性格美摆到一个重中之重的位置。通过理性反思的途径塑造儿童的性格,审美陶冶的途径则重在“动之以情”,即以饱含美的情感去诱发儿童感应的心灵。
在美感共鸣中陶冶儿童的内在精神世界,塑造美的性格。家庭艺术教育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教孩子学会从艺术作品的形象、意境和结构等方面,感受和欣赏艺术美,提高审美能力,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二是让孩子通过文学、音乐、绘画、戏剧、工艺等艺术形式,学会表现、再现艺术美,创造艺术美;三是通过艺术欣赏和创作,丰富孩子的精神生活,塑造孩子美好的心灵。
特别要通过发扬民族艺术美,来培养孩子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感。有部分家长把家庭艺术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培养艺术家的教育。有的家长甚至错误地认为,我们又不要孩子成为艺术家、音乐家或画家,何必对孩子进行艺术教育。这实际上是一种认识上的偏见。古往今来,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都是歌颂进步与光明,激励人们奋发向上的,都是以其优美的艺术形式给人以美的享受。
对于丰富孩子的思想情感,发展想象力和艺术才能。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和良好的道德情操,都是大有益处的。凡是有远见的家长,都应该重视对子女的艺术教育。还有部分家长认为,家庭艺术教育好是好,就是自己外行,指导不了。这些家长把艺术教育神秘化,错误地认为,艺术教育只能是艺术家们的事,艺术教育深不可及,高不可攀,自己不会搞,自然也就不敢搞。其实,这也属一种误区。
家庭艺术教育并不神秘。家长们只要具备基本的文化素养,只要对艺术教育有“心”,善于学习,就必然会有“路”。当前,家长们不妨可以从指导孩子“读名著、听名曲、赏名画”人手,实施家庭艺术教育。所谓"读名著”,就是要培养孩子从小喜欢阅读优秀文学作品。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太小,既不懂事,又不识字,培养阅读兴趣不可能。其实不然,幼儿对阅读文学作品有一种潜在的兴趣。二三岁的小孩就喜欢听大人讲故事,看色彩鲜艳的图画书。
五六岁的孩子,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也常常吵着要父母朗读优美动人的文学作品。有些感情丰富的小孩子,听妈妈朗读安徒生的著名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甚至会动情地掉下眼泪。孩子入学之后,识字越来越多,随着词汇的增加,他们开始阅读初浅的文艺书籍,随之而来的是,知识增多了,精神生活变得日益丰富起来可以说,美好动人的文学作品是孩子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