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通俗讲就是以领导者的思想理念为治理标准。人治存在于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现代一般称之为“封建专制”。法治,是以法律制度作为治理的标准。法治强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跟人治是相对立的。
从现在来看,法治体现社会文明进步,人治体现着愚昧和落后。我们国家在整体上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体现了坚定不移走法治道路。
按照道理来说,教育是最应该坚持法治精神,倡导民主和平等的领域。但是,在学校当中,人治现象还是较为普遍的。前几天,北京两位教师因为辱骂学生而受到处罚。不客气地说,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这些都是没有法治精神,一直在实行“人治”的表现。
如果你在学校工作,人治的表现就会经常看到。例如:老师对学生说:“再这样做,我就要处分你!”学生违纪行为是客观的,违反什么校规校纪也是客观的,为什么是教师说了算?
还有罚站问题,有的老师根据规矩进行惩戒,有的老师完全是基于个人意志的体罚。为什么站,站多长时间,完全是老师说了算。有的学生因为卫生扣了2分,老师就可以让学生站整整一下午。
回家反省是较为严重的处罚,义务教育阶段是不允许的,非义务教育阶段不超过3天。并且,回家反省有严格的条件和流程。很多老师直接自己决定,学生回家反省几天,什么时候回校,达到什么要求才能回校,这些都是教师自己决定了。
家校联合教育是必须的,但是实施家校联合教育有一定条件,不能遇到事情就叫家长到学校,也不是连着家长一起批评教育着。家校联合教育是双方协调沟通,共同发挥对学生的教育责任和功能。
按照个人意愿制定班规,有些班规超出了校规校纪,有些班级缺少人性化甚至是严苛。小学生课间活动容易磕磕碰碰,不少学校和班级要求课间一律不准离开座位。有的班级实行“连坐”政策,一人违纪扣分,全组受罚。
班主任“人治”管理还有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管理标准不一,完全凭心情。今天说话可能批评两句,明天说话可能罚站三节课。跟家长熟悉的,可能触发较轻;跟家长不熟悉的,可能处罚较重。
人治的危害性是毋容置疑的,跟现代社会也是格格不入。现在,家校矛盾很容易激化,跟“人治”有很大关系。人治代表着特权,家长和学生在一般情况下只能忍受。到了忍无可忍或者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家长和学生不需要忍受,一定把怨气最大化发泄。从整个社会来看,不仅家长如此,整个社会也很少有人站在学校和老师这边。学校出了事情,往往是一边倒的猛烈谴责。
新时期,教育面临着新的使命和担当,这需要学校和老师从“人治”转变“法治”,从人管理学生到制度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规定的流程和标准,管理班级和学生。
当然,“法治”仅仅是教师管理的一部分,最成功的的教师还是需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以德为主,依法为辅,德法结合,才能取得最佳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