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一个骑电瓶车的中年妇女被交警拦下。
交警问:”为什么要骑电瓶车上马路?”
妇女答:“因为穷呀,买不起车”。理直气壮,又有些心酸。
突然就想起了大学时代的一件事。
有段时间,大学倡导校园文明行为,每天晚上轮流安排各个系巡查校园内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分小组行动,划分区域。一个小组大概十来人,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那年头,学生还没有个人电脑,更无手机,没有沉迷电子产品的烦恼,通讯基本还处于靠吼的阶段。
一个男生在女生楼下叫唤,可以引起整幢楼侧目。那时虽没有网络传播,这么一嗓子一吼,一点风吹草动就可以星火燎原,迅速传遍整幢宿舍楼,甚至蔓延到整个校园。
素不相识的人,因为楼下叫的人多了,也就大名鼎鼎了。同学之间的交往主要依赖于面对面的交流,课后还得变着法子找机会才能联系。这种巡查就变相成了一个小组聚会,自然心向往之。
锦上添花的是,学校规定,发现不文明行为可以罚款,一次20元,一半上交,一半可以留下。有利可图,积极性更是蹭蹭上涨。
大家商量着哪里最容易抓获“犯罪行为”,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目标锁定两类人:一类是手拿零食的人,一类是情侣。
那时,大学校门出去都有一条长长的巷子,充斥着琳琅满目、让人垂涎欲滴的小吃。
三三两两的大学生拎着各种零食满载而归,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闲逛归来,或一本正经、若即若离,或手拉手,但眼观八路,做好了紧急情况随时撒手的准备,比如碰见认识的老师。
在我们看来,这时,他们全变成了一头头大肥羊。
上世纪九十年代,大学生守则中“禁止大学生谈恋爱”刚刚悄悄演变成“不提倡大学生谈恋爱”。
校园的大红横幅上还挂着“禁止在公共场合勾肩搭背、搂搂抱抱等不文明行为”之类的标语。
原则上谈恋爱的不能入党、评优等,所以积极上进的大学生要么避之不及,将爱情的小火苗扼杀于摇篮之中,要么偷偷摸摸,转变为地下工作者。
但依然有些爱情至上的勇士无所畏惧,肆无忌惮。每天在宿舍熄灯前几分钟,宿舍门口亮闪闪的大灯下照着一双双争分夺秒卿卿我我的情侣们。
目标一出现,我们就若无其事地尾随其后,一路跟踪,或者像幽灵般隐藏在黑暗的大树下,密切关注着动态。
看见手拿瓜子的,眼巴巴地盼望着他们扔点瓜子壳,尾随情侣的就祈祷着他们越走越近,不经意间拉拉小手。
那时还不曾听说“钓鱼执法”这词,当时差点有这心思了,真是见利忘义啊。
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有人乱扔垃圾,拉着小手,同学们大喜过望,飞奔上去,团团围住,义正辞严地指出其不文明行为,然后罚款。
那个年代的大学生还真是老实,被抓的学生大多满脸尴尬,乖乖交钱了事,基本没人反抗。
只有一件事费了番周折。一位青年男教师骑自行车载着妻子,被我们拦了下来。
男士告诉我们是老师,又说妻子生病了。我们说老师更应该带头遵守学校规范,做好榜样示范作用,有点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幸灾乐祸。
一群人七嘴八舌,弄得女老师掉下了眼泪,但是大家依然没有心慈手软,煮熟的鸭子怎么可能让它飞了?20元到手才放行,虽然也有些于心不忍。
一晚上下来,成果颇丰,留下上交的钱,拿着剩余的钱去吃了夜宵。碰上其他小组的同学,状况相似,叽叽喳喳交流了一番心得体会,兴奋不已。
当时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回想起来方知有些荒唐可笑。
现在的大学再也不敢随便对师生施以罚款了吧?现在的大学生恐怕也不会这样乖乖地接受惩罚吧?
现在的大学生都已经可以结婚了,谈恋爱再也不用偷偷摸摸进行了。大学对学生谈恋爱的态度跟随时代的步伐一直在发生演变。
当年习以为常的事情,现在却觉得不可思议,这也是时代的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