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通报:2021年,全市有82名教师因为工作业绩不佳、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主动性不高等原因转入待聘培训。
82名教师待聘培训!消息一出,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大家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工作业绩好坏以什么为标准?”、“工作态度不好由谁来判定?”等问题上。
客观地讲,对工作业绩不好、工作主动性不高的教师进行培训,是应该的。况且,82名教师,相对于全市的教师总数,占比极低,对教育环境几乎没有什么大影响。不过,如何科学评价教师的工作态度和业绩,的确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解决得不好,教育部门对“不合格”教师做出的处理,就很难服众。
1)
很多人认为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业绩就是教育教学成绩,业绩好的老师,就是书教得好的老师。
这种理解显然太肤浅。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业绩,涵盖范围很广,获得了校级或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类表彰、被评为校级或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主持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丰硕、年度考核获得优秀、参加学校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活动并获得相应奖项等等,均属于业绩范畴。
通常而言,工作业绩好的教师,不仅书教得好,也经常参加各种活动,能取得较高等级的奖项;或者因为教育教学成果丰硕,经常获得各种县级以上表彰。工作业绩不好的教师,则恰恰相反。
工作业绩是好还是不好,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评判,但工作态度就很难定性了。态度是立场和看法,是一种非常主观的东西。一个人工作态度的优劣,一般都是由上级领导来评定的。
比如有些教师被定性为“工作态度不好”,可能只是对领导“出言不逊”;或者对领导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提出了一些质疑。他们因此被戴上了“不合格”的帽子,甚至被安排待聘培训。而这种做法会打击很多心存公义的教师,给教育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2)
全国几十万所中小学,每个学校有每个学校的规章制度,每个学校有每个学校的管理方式,我们无法就细节问题深入探讨,但评价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是有共性的原则的,要科学评价,一定要遵循以下三点。
第一,平等公正
当学校通过合规程序通过了相关管理制度,就要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某些人是学校管理层,就网开一面。
在一些规章制度没有涉及的领域,如果学校发现问题,不要急着提出解决方案,而是要倾听全体教师的意见,在经过一系列的协商和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再做处理。
另外,评判一线教师的工作态度,决不能以领导的喜恶为标准,要看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态度和对教育事业的态度,以及重点参考学校同事的评价,尽可能让评价科学公正。
第二,兼顾人性
企业要关心爱护员工,学校同样要关心爱护教师。有的学校,把所有的仁慈都给了学生,却对教师极其苛刻,这是不对的。
关心、爱护教师,就是体谅他们的难处。当发现老师工作业绩不好,学校管理层要实地调研,看看是教师自己不愿意上进,还是个人能力有限?或者是这段时间家里有特殊情况,没有时间和精力搞业绩?
规章制度是冷冰冰的,但人心是热乎乎的,我们不要轻易否定一个教师,在做出评判之前应该把情况摸清楚,并及时提供充分的帮助。
第三,优化规则
学校的管理规定,不可能完美无缺,所以全体教师要参与其中,不断去优化。再者,学校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新事物、新问题,原来的规则可能就不适宜了,其中的部分内容要进行更改或升级。这需要大家一起来思考,不能只照顾个别领导的意志。
中小学教师肩负着培育未成年人的重任,所以社会对他们有较高的要求,很正常。不过,教师也是普通人,他们有尊严,有情绪,我们不能太过苛责。
话说回来,让“不合格”的教师转入待聘培训,既是帮扶教师、对教师负责,也是对学生和整个教育负责,这种做法是值得提倡的。但具体哪些教师“不合格”?具体是什么方面的工作态度不好,哪些方面的工作不积极?我们应该秉持以上三个原则,不能让广大教师寒心。
今日话题:你所在的地区,有中小学教师“待聘培训”吗?欢迎大家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