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冯琪)2月28日记者获悉,文化和旅游部近期要求各地文旅部门对不同文化艺术门类所涉及的培训场所基本硬件条件、培训师资条件、安全保障措施、课程内容设置等方面做好专家论证和专业把关。
根据“双减”政策精神,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记者注意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在部门分工上,明确由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加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和管理办法,并报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同时,强调严格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招生宣传,不得以承诺通过任何形式的文化艺术水平测试、考试等作为招生诱导。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文旅部加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监管情况。在加强基础调研方面,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基本情况调研摸排,深入了解培训机构数量、分布、性质、规模、硬件条件、师资、教材、培训内容、收费、评价、存在问题等情况。
在提供专业支撑方面,要求对不同文化艺术门类所涉及的培训场所基本硬件条件、培训师资条件、安全保障措施、课程内容设置等方面做好专家论证和专业把关。
在坚持依法行政方面,要求积极配合本地区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和部门权责清单,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和相应处置措施。加紧推动本地区进一步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管理工作的生产安全责任。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收到反馈最多、遇到问题最多、提出建议最多的是,建议下一步加快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立法工作,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和监督执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新京报记者冯琪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