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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起,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证书!

3月25日,宁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宁夏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自2022年4月21日起施行。明确:

项目负责人任职要求

项目负责人作为受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工程建设活动第一责任人(项目法人代表),应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大学本(专)科及以上学历

工程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负责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

(二)取得工程类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满5年;

(三)从事工程技术领域管理工作满5年。

强化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存在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或者已退休的,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将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目前,多地发文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更高的任职条件。

成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均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上海:规模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宁夏、湖南、重庆:项目负责人作为受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工程建设活动第一责任人(项目法人代表),应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大学本(专)科及以上学历。规模以上工程还应具备高级以上职称等3个条件之一。

浙江:宜委派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其他省市文件要求为中级职称或者没有作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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