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留言咨询法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其中就有很多非法本的考生,有的符合报名资格,有的则不符合。没有报名资格的非法本就需要进一步提升学历门槛后再来报考了。
这就涉及到法考改革时的专业限制问题了。
法考改革后,适用的大规则就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再加上放宽地区就更加复杂一些,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就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那么就改革后的新人新办法而言,为啥要限制非法本报考呢?其实之前就有某些法学专家提议了,大致意思是认为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由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具有法学素养的人才来建设。如此一来,符合此条件的基本指向法本,那么非法本就基本没机会了。最后有关部门采纳了此建议后,于是乎,法考改革就来临了。
事实上法治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真的是这样吗?!
大家仔细想一下:1.非法本的学生通过自身学习,其法学基础以及法学素养一定会比法本学生差吗?2.法治国家的建设难道只需要法本参与吗?3.非法本考生通过法学的学习,不仅懂法律,而且懂其他方面,入医学、金融等,难道不具有更多的优势吗?
以上问题,请大家自我分析判断一下。
法律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其需要和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等各领域结合,以此来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就是说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懂包括法律在内的各行业的人才参与,才能更好的发展和实现。
法治社会的建设确实需要懂法律的人才,但是懂法律的人才不仅仅是法本,也包括众多具有法律知识的非法本。如果说法考要选拔的是能够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人才,也可以啊!你可以把试题出的更实务化、更灵活化一些,法本和非法本同台竞争,能不能过,各凭本事,也就是起码给非法本竞争的机会啊。
写在最后,我是法本,我也无意否定或者揭穿“一定比例的法本考生其实并无真正系统受过法学教育”之事实。只是为很多想考法考的非法本考生发声而已。
无论是法本还是可以参加考试的非法本,请大家努力,预祝大家法考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