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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全市学校(幼儿园)有序复课

海宁发布

关于全市学校(幼儿园)

有序复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自4月16日23:30起,海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全市学校(幼儿园)复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海宁市范围内高中三年级4月18日(周一)复课;九年级、高中一二年级4月19日(周二)复课;七八年级和小学4月20日(周三)复课;幼儿园于4月21日(周四)复课。各中小学复课前继续提供线上教学。

2.尚处“三区”内的学校,待“三区”解除后,符合复课条件后复课。尚处“三区”内、健康码非绿码、尚未解除相关管控措施的(集中隔离、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码为红码等不符合返校复课条件的教职工、学生暂缓返岗复课,学校继续为相关学生提供线上教学。师生员工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3.复课前,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安全第一”“一校一案”“防教结合”原则,完成学校复课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做好环境消杀和封闭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

4.复课当日,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校实际,合理安排学生分批有序、错时错峰返校,切实防止返校当日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返岗复课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需如实进行钉钉健康打卡,无法线上打卡的,需线下填报纸质健康承诺书

5.复课后,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强化校园核酸抽测等制度的落实。倡导所有师生员工近期尽量实行家庭和学校(幼儿园)两点一线的生活工作模式,除家和学校(幼儿园),不去其他公共场所活动,不聚集。

海宁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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