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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国难财可不禁止? 中国政法大学一辩论队因此题退赛, 获网友赞誉

这几天,一份关于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辩论队“退赛声明”在网上流传甚广。这是该校举办的一次辩论赛中发生的事情。没有人质疑这支辩论队玩不起,而是对他们赞扬声一片。因为面对“发‘灾难财’应当/不应当受到政府禁止”这样的辩题,不参加,虽然输了名次,但是赢了人心。

其实正像辩论赛有正反两面一样,退赛这件事情也牵扯出立场之谈。

首先从本质上说不知道是哪位老师设立的这样的题目。这个题目虽然尖锐,但是却令人不齿。如果按照辩论的规矩,抽到赞成的一方肯定具有劣势。赞成发国难财可不被禁止,自己心内的道德焉能承受,反而需要把自己代入那些发国难财的小人。

面对这样的题目,政法大学退赛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辩论队也是规则允许的,同时也是宣誓自己价值观念。辩题设计存在问题,主办方反而应当检讨出题的目的何在,是要为谁立旗子么?莫要忘记立德树人才是高校教育的本质!

其次,这道题所做的辩驳估计也只能是“大灾不抑价”这点上来做论述,但是却被“国难财”三个字限制的死死的。能辩论胜利的可能性极低。

再次,让人感觉到了现在的辩论赛,似乎有些丑陋了,只是为了辩论而辩论,而根本就不考虑社会意义,道德与丑陋。按说辩论中,我们应当看到的是选手据理力争,捍卫自己的价值观,题目把选手的价值观都颠覆了,强人所难。

或许有人认为,既然是比赛,就要遵从规则,规则要求你必须站“发国难财有理”,且辩论赛场又非现实,一场比赛反而能显得你辩论水平之高,何乐不为。

话虽不错,但规则上面就一定要扭曲人性么?回首1919年,五四运动因何爆发?所谓的规则建立在芸芸众生的艰辛之上。国难的尘埃落在个体身上重如泰山。

还有人说,假如都不遵守规则,坏人谁来演,电视剧里的那些形象又有谁塑造?但是这位网友看到的只是某一个人演坏人,但是却不知道有多少演员因为这个角色推掉了片约。

遵守国法家规是每一个人的素养之一,辩论赛不是诡辩赛。辩论赛也是价值观一种输出方式,输出的一些观点,有可能影响一部分人的价值观,错误引导作用。成为一些发国难财人的诡辩理由。特别是,这个选题中本应当对价值观不同的本身无对错的事物发表看法,而不是对本身就错的事情刻意去分成两面。

有个网友说的恰当到位,“国难财”已经把事情定了性了,历朝历代都是重罪,这有什么好辩的!我想说这场辩论赛退得好,不办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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