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正科级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其在人员招聘中招聘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有利于优化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
我们知道,医疗保障局是在整合多个业务部门职能基础上成立的新部门,它的成立也就是5年左右。由于是多个部门职能的剥离和再组合,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职能和编制划入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后,相关人员却没有随职能划转,这就造成了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严重缺乏,影响了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而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有效地弥补了这一短板,而且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在潜移默化中促进身边同事对业务工作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有利于实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避免制定出的政策、方案等不接地气
县医疗保障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所以,不管是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的制定,还是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无不需要专业人才地参与和组织实施。只有做到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来干,才能有效地避免外行领导内行的尴尬,制定出的政策、法规等才能接地气,才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从而使政策法规的落实成为可能,而不是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
三、有利于推动专业的人监督专业的人,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其还具有监督和考核职能。其中,它负责制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知道,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中面对的服务对象都是一些专业人员,如果我们不懂业务,就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从而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所以,不管是对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还是对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都必须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所以,只有用专业的人监督专业的人,才能有效监督有关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的医疗行为和收费行为。否则,有效监督和精准打击那都是一句空话。
总之,医疗保障部门在人员招聘中招聘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的主要原因,就是力求达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目的,切实让国家的医疗保障政策落地生根,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