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苞苴盈於门庭,聘问交於道路,书记繁於公文,私务众於官事。”公文即公务文书,其文体具有严肃性和规范性,在司法中,公文的密级一般分三等,分别是绝密、机密和秘密:
绝密的公文中含有最重要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可能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
机密的公文如果泄露,虽然后果不比绝密严重,但机密公文中也是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因此后果还是较为严重的。
秘密公文中则是含有一般的国家秘密,也可能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在2003年的6月份,四川就发生过一桩高考试卷泄露的案件,不仅改变了数百万考生的命运,也给莘莘学子上了印象深刻的一堂法律课,因为盗窃高考试卷并非小事,是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该案中的被告人杨某在高中期间,学习成绩一直是处于中上游,与志气高涨的同学一样,杨某也强烈希望能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因此学习十分刻苦,但当高考倒计时变成一位数时,杨某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他担心在这场重要的考试中出错,从而萌生出了盗窃高考试卷的想法。当时的杨某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将对他的未来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然而在法律中并不支持无知者无罪的理论。
而在考试启动前,高考试题和答案都属于绝密文件,因此监考老师在启封高考试卷时也会特别说明,而从启封至使用完毕前,高考试题还是属于国家机密级。另外,答卷(卡)在成绩处理完毕前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很多人把高考视为独木桥,竞争激烈,差一分都有可能产生较大的差距。高考确实是一道门槛,因此一年一度的高考,不仅让考生充满斗志与担心,也让家长和老师都十分紧张,而通常情况下,高考试卷在印刷完毕后装入密封车,由公安或武警进行押运护送,送至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保密室,并且该保密室不可能设在一楼。
由此也可以获知学生杨某着实有颗聪明的脑袋,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杨某通过踩点计划出了路线,经案发后侦查人员的调查,杨某于6月5日凌晨2时许,使用梯子上到了大楼西侧阳台的办公楼,继而进入了顶楼,寻找电源开关。
当切断所有电源后,杨某又通过梯子回到了地面,然后将梯子搬到了保密室的位置,使用钳子将保密室窗户外的钢筋栅栏进行了破坏,杨某的力气也是比较大的,竟拉开了钢筋,从而钻入保密室,实施了盗窃,离开时还试图将栅栏恢复原状,但并没能成功。
从作案过程以及手段来看,杨某十分冷静,有条件。据说杨某盗窃试卷后熟背了答题,满怀信心地走入了考场,但高考试卷被盗这事极其严峻,6月5日白天,负责人发现试卷被盗,当即就报了警,又层层上报。
虽然经过调查,排除了高考试题被发布、被打印、被用于商业的可能,确定偷盗者属于自用,高考如期举行,但启用了备用试卷,而备用试卷的试题只会比正式试卷更难,所以大多数考生考完后,心态都崩了,扑在家长怀里痛哭。
杨某也懵了,不过紧跟而来的却是法律的问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国家秘密便包括了国家绝密、国家机密与国家秘密。在本案中,杨某以窃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绝密文件的行为触犯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月20日,杨某被捕,交代了自己作案的经过,侦查人员则在杨某的房间内找到了作案工具,并在卫生间里打捞起了被杨某焚烧后的试卷残片。直至这时,杨某的家人才知孩子犯了罪,而且情节严重,哭得不比那些考生伤害。
另外据了解,在这次的高考中,杨某的高考总分为555分。但由于杨某触犯了刑法,不仅与大学失之交臂,还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上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了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7年。
通过该起案例,我们也应该明白在大是大非面前,试图走不寻常路,最终只会得不偿失,在学校里面,我们能学到的不仅有课本上的知识,但应该学会做人的道理,有志气固然是好事,但试图以违法犯罪的行为达成自己的目的,到头来非但无法达成目的,结果只会让自己悔之莫及,如果杨某能够踏踏实实的参加高考,即使考试失利,却还可以再考,但进了监狱,杨某当然也能够接受教育,但终究是与自己预想中的情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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