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当处理信访事项引发社会关注。
7月5日,桂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根据初步调查情况,责成全州县对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的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停职检查。此前,全州县唐某某、邓某某夫妇反映孩子被拐卖,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称: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原来生命还能调剂,且以“合法”方式进行社会调剂?据报道,桂林市卫健委人口家庭科负责人表示:“在上世纪80年代确实是有过这个政策,由当时的桂林地区下发。”如果此说属实,这意味着所谓的社会调剂在当年属于公开做法。这更意味着被调剂的孩子不是个案。
有律师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无权把小孩抱走,进行社会调剂的,这种行为显然是逾越职权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何问责,乃至如何问罪,当交由司法机关认定。可确定的是,尽管时过境迁,不能淡化此事后果,唐某某、邓某某们需要抚慰,他们的悲伤需要直面。
具体到此事,全州有关部门有责任理旧账。针对唐某某、邓某某的信访事项,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内容,用词过于生硬,态度过于冷漠,尽显推诿。唐某某、邓某某的孩子被调剂了哪里,难道真的没有留存任何记录?作为孩子的生父生母,唐某某、邓某某有权利知道孩子的去向,更有权利找回孩子。如果全州相关部门抱着新官不理旧账的心态对此踢皮球,乃至心安理得地认为当年有政策支持社会调剂,就无需花力气帮唐某某、邓某某找回孩子,那就是不作为。
全州有关部门也有责任还欠账。孩子被抱走,唐某某、邓某某的痛苦可想而知。过去了二三十年,仍然余痛未消,唐某某、邓某某的悲戚让人感同身受。常说“以百姓之心为心”,如当地相关部门应该主动帮他们寻找被调剂的孩子,哪怕难度不小,也要知难而进,而不能简单以“我局对你们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来打发唐某某、邓某某。事实上,调剂不可能毫无记录,当年的直接参与者也不可能都离开人世,要是真心寻找,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也许是能找到的。
有个细节值得一提。全州县卫健局给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有这样一句,唐某某、邓某某反映称“要求追究高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信访事项……这或能说明高某某是当时直接的“调剂”人,他(她)应该知道详情,当地有关部门应根据这个线索彻查,而不能放掉这个重要线索。
对于这起舆情,桂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直指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是有道理的。桂林市委市政府已派出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到全州县进行调查,工作组将深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这是正确姿态。
数月前,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其中明确提出,以打开路、全警动员,集中侦破一批案件,“快破现案,多破积案,督办大案”。具体到多破积案,就是在常态化侦破拐卖儿童积案的同时,重点攻坚拐卖妇女积案,全力组织开展攻坚突破。对于唐某某、邓某某来说,孩子被调剂走,形同拐卖,可以想象到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即便其孩子确被调剂,而不是被拐卖,当地有关部门绝无坐视不管之理。
法律不容戏耍,真相不容残缺。被调剂的人生,一定充满酸辛。那个被调剂的孩子,你在哪里?唐某某、邓某某能找回孩子、讨回公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