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宿舍到教学楼仅不到100米,但15岁的高一学生胡鑫宇就在这段路上离奇失踪。
自从在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失踪后,救援队及警方四处搜寻,就连学校里的人工湖和化粪池都抽干进行查找,依然没有任何孩子线索。
学校里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了胡鑫宇失联前的一段影像。视频显示,10月14日下午5时48分,胡鑫宇最后出现在宿舍楼,随后就没有了踪影。
根据同学的回忆他身上只带了一个录音笔,在失踪之前也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他是在从宿舍去教学楼上晚自习的路上失踪的,电话、手表、身份证以及现金都在宿舍。
参与搜救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共出动了30多名队员帮忙寻找,救援过程中,做了很多假设,主动失联和被动失联两种情况他们都考虑到了,但始终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也搜救过很多失联人员,像这一次的情况确实很少遇到。”
致远中学是封闭式学校,平常学生是不能随意进出的,因此他们认为胡鑫宇的失踪非常蹊跷。
致远中学副校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每天傍晚6时20分是晚读课的上课时间。胡鑫宇的班主任发现人不见后,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当晚立即组织了几批次的在校教师对学校内的小山坡、教学楼和学校围墙外等地方进行了查找,没有发现任何胡鑫宇的踪迹。
事发后,学校老师找遍了男生和女生宿舍,也组织了全校教师对学校内所有地方进行查找,包括所有的房间、水池、楼顶、阁楼和化粪池等,甚至还将学校内人工湖的水都抽干,仍然没有找到。
学校每间教室、宿舍和走廊都安装了监控。学校可以翻墙出去的位置都长满了苔藓,他们仔细检查了,没有发现任何踩踏的痕迹,学校围墙外也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
胡鑫宇的失踪很蹊跷,居然在满是监控的一所封闭学校内不知所终,目前一个月多去了,依旧没有任何线索。
这件事使我想起了“潘博文事件”,故事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一个网友发文说,自己是天津塘沽人,从小在海河边长大。而他想说的这个人叫潘博文,1996年8月18日生人,老家河北唐山迁西,身材偏瘦,戴眼镜,皮肤比较白。喜欢徐良的歌,是泰达队的球迷,小学是在新港四小就读。
作者跟潘博文关系特别好,在塘沽二中上初中,一个班级,都在3班。班主任老师姓刘,教数学的,英语老师姓徐,他俩都是英语徐老师的课代表,到了初三的时候啊,都要上晚自习,放了学之后呢,天都比较晚了。
作者每天都是陪着潘博文一路聊着游戏,送他去浙小的公交站等107路,等潘博文上了公交之后,自己才回家的。
因为作者的家,住火车站附近,离学校比较近,潘博文家呢,住港口那边,位置大概在新港路街道北仑里小区,这个小区是个老式小区,离学校比较远。
中考后的暑假,作者还去过潘博文家一回,因为去的次数比较少,所以潘博文家的门牌号作者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家是一室一厅。
潘博文他爸是在国企上班,他妈是在中原百货卖化妆品的,因为送了作者他姐一套dior的彩妆,所以作者这事记得特别清楚。潘博文和作者都比较喜欢玩游戏,那时候的小游戏,他俩几乎都玩了个遍。
到了高中的时候,作者和潘博文都考入了以素质教育文明的塘沽一中,但不在一个班,潘博文在10班。
作者记得潘博文高中的时候比较低调,没进学生会,足球赛貌似参加过。高一的时候有一回潘博文在政治课上写数学,让老师发现了,还被拎出去数落了一顿,然后潘博文去找过作者跟他吐槽,所以到现在作者印象还很深刻。
潘博文的物理也不错,经常学老师用方言说话,还借了作者一本物理竞赛用书,落款还有潘博文的名字。
印象最深的是11年,就是高一那年,清明节那天,作者和潘博文一起去泰达足球场看了场泰达对墨尔本胜利队的比赛,最后1-1战平。
这一转眼就到了高三了,距离高考还有43天,也就是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这一天成了作者永远不能忘怀的一天,潘文博事件的发生也就是在这一天!
4月25号这一天上午第四节体育课,这是他们高三的最后一节体育课。作者他们学校的体育课,和传统意义上的体育课不太一样,他们的体育课都是走班制,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想上的项目,比如说篮球啊、足球啊、瑜伽啊武术啊什么的,都能自己选,作者选的是羽毛球。
这最后一节体育课刚好就轮到了羽毛球,别的班选择打羽毛球的同学,也是在这节体育课上。没选羽毛球的同学这节体育课就改上自习。
羽毛球项目的体育老师姓金,他和学生们最能打成一片,通晓日语和摄影,当天金老师跟他们说了几句道别的话,又录了一段高考加油的视频,就开始自由活动了。
一部分同学就选择回教师继续复习了。也有带羽毛球拍的留下来打球,毕竟高三遇上这样忙里偷闲的时光不容易。
作者也带羽毛球拍了,准备和同班的同学小温来一局, 一开始他们在甬道上打球,打着打着就觉得有点热,特别的晒,就准备找个阴凉地继续打,然后就走到了宿舍楼的前面,宿舍楼和食堂连在一起。
他们这个宿舍楼原先是给所有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后来全部变成走读了,就没有人住宿了,那个宿舍楼就空了下来,这个宿舍楼前面有个阴凉地儿。
作者走过去发现,潘博文和他的一个同学小李,正在宿舍楼过道的树荫下打羽毛球,两人打得正酣。作者走过去之后向潘博文打了个招呼,俩人简单的聊了几句,潘博文也向作者介绍,他的同学小李,好基友之类的。
然后作者和小温同学继续打,潘博文和小李继续打。打着打着,后来小温嫌作者手劲儿太大了,就换成作者和潘博文打,小温和小李打。
后来潘博文一发力,把这个羽毛球打歪了,球被打进了宿舍楼一楼的通风口里边去了,它这个宿舍楼很老,有地下室,地下室没有窗户,就会有通风的窗口,正好这个球啊,就被打进这个窗口里面去了。
这个时候啊,作者就有点为难了,因为这个球,是专业用球,有点小贵,他就有点不舍得,但是想要捡球,首先得进到宿舍楼里去,但是这个楼啊,已经很久没人住了,通常楼门都是用锁封死的,一开始他也不太抱什么希望,所以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就走到了宿舍楼的门口。
但那天鬼使神差地楼门并没有上锁,用手一推就开了,于是这个作者啊,就做出了让他至今懊悔的决定——去捡球。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