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高校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学科特色等,制定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报考条件及方式、入围高校考核的办法、考核程序及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监督机制、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招生简章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强基计划招生学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强基计划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
一是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选拔。
试点高校在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下同)上,按照在生源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高校考核名单。
二是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符合高校破格入围条件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要求,且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对入围考生组织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其中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考核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增强选才的科学性。
高校要充分运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面、深入地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养,要加强命题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高校考核的笔试、面试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试点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破格录取的考生,按照高校招生简章公布办法进行录取。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试点高校须及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具体招生程序及要求以各试点高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附部分国企对口关联专业:
中国一重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对口关联专业: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