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闽南日报
连日来,许多“准大学生”陆续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家长们在忙着分享喜悦的同时,也别忘了调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这一项目的教育信息,否则便无法享受此优惠。
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子女的教育阶段发生了变化,所以家长要新增一个“子女教育”扣除项目。首先,在首页里面选择常用业务里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接着,选择“子女教育”的选项以及扣除年度,确认完毕后,就可以进入填报页面。最后,确认基本信息。选择扣除比例,可以是100%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平均50%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若子女考上境外的大学,填报方式也是一样的。不过,根据政策规定,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