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高校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还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前,应向高校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
二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0 1
高校毕业生党员在与转入地(单位)党组织联系,明确转接事项后,应向其所在院(系)党支部提出转移组织关系申请;
0 2
院(系)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向校党委提出转接申请;
0 3
申请通过后,再由高校党建工作人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转接,逐级审批;
04
转入地在接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入申请后,要主动及时与接收党员的党支部了解情况,同步在系统内审批;
05
转入地基层党(工)委线下审核党员档案(省外转入的毕业生党员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确认党员身份;
0 6
转入地基层党(工)委办理接收手续,并将党员分配至目标党支部;
0 7
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期限内到目标党支部报到。
来源丨长沙发布
供稿丨长沙党建、长沙市委组织部党管处
编辑丨邓婷、彭烨 校对丨罗建勋
审核丨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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