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系列问题的通知(一)》。
通知强调,在2023年12月1日之前,广东省各地教育部门必须完成所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审批工作。
这里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指的是面对中小学生开设的艺术、体育、科技类等教育培训机构。
通知规定,这类校外培训机构,如果要继续经营,除了要求持有营业执照,还要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完成消防、场地、师资等方面的整改,并在12月1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
此外,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在读学员的剩余课程、场地退租清算等等工作。
在12月1日之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如果仍在营业,将被依法按照擅自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予以查处。
此前,广东省教育厅已与省内21个地市政府签订任务书,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完成率100%列为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