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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动第三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推荐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第三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推荐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第三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推荐,旨在强化区域统筹和改革攻坚,充分调动各地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地方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基础教育重大难题、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攻坚机制,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了设置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目的,一是率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教育是全社会的事业的重要指示要求,健全地方党委和政府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办好基础教育的体制机制;

三是鼓励引导地方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教育内外问题,加强综合统筹、系统推进基础教育改革试点,探索形成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经验做法。

通知要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申报主体除直辖市外,原则上应为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工作基础扎实、当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工作、有强烈改革意愿和明确改革思路的市(地、州、盟),兼顾少数县(市、区、旗)。各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结合地方基础教育实际,明确拟开展的改革攻坚项目、具体措施和保障条件。教育部研究提出了包括22项重点任务的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清单,供各地在申报改革任务时参考。

据悉,2021年9月以来,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于2021年、2022年分两批确定了24个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覆盖东中西部19个省份,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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