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生在申请留学签证前都会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不论是对学校申请,还是学生签证申请都会做足功课,但是一些同学在拿到学签后,对签证上的各种限制条款却没有认真了解,
本期移民律师就和大家聊一聊,澳洲500学生签证上的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条款(以高等教育分支为例):
8105条款(工作时间限制)
在正式开课前,澳洲学生签持有者不得在澳从事任何工作,除非在申请学签时,已经持有允许在澳工作的其它有效签证或过桥签。
学生签证持有者有在澳打工的权利,但在开课期间每连续两周打工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澳大利亚移民局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学生所持有的学生签证。
但是,攻读研究型硕士和博士的学生,或在老年护理领域打工,或申请的课程中包含的工作实践内容、或学校放假期间和完成学业后的打工不受时间限制。
8202条款(满足课程要求)
学时必须注册全日制课程且满足课程要求,学生所学习的课程必须是CRICOS注册的课程。
学生注册的课程必须与学生签证的课程水平一致或更高级别,同时学生需要满足学校课程进度和出勤率要求。
8501条款(持有健康保险)
学生在澳学习期间,必须购买医疗保险,这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澳大利亚期间的医疗健康,以防止学生因突发疾病或受伤而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学生可以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计划,但必须满足8501条款的要求。
医疗保险必须覆盖医疗费用和紧急医疗运送等基本内容,并且必须覆盖整个签证有效期,通常建议在签证有效期的基础上超出3-4个月。
8517条款(学龄子女教育安排)
这条主要是针对那些带着18岁以下子女一起留学的学生而设的。如果学生签证持有人有18岁以下子女作为陪读人员,那么签证持有人必须确保学龄阶段的陪同子女在澳大利亚就学。
具体来说,就是学签持有人的18岁以下子女在澳大利亚停留超过3个月,那么他们必须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学签持有人需要安排子女进入澳大利亚的学校或经批准的教育机构学习。
8532条款(遵守住宿和监护安排)
这一条款是针对那些18岁以下的学生而设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或其他监护人的安排住宿和监护。这些安排通常会在学生签证申请时提供给移民局。如果学生需要改变住宿和监护人等安排,必须获得学校或其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函,并通知移民局。
8533条款(通知学校住址)
该条款要求学生签证持有人必须在到达澳大利亚后的7天内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自己的居住地址。如果居住地址有变化,也必须在7天内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这是为了确保学校或教育机构能够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如果学生转学或升学,也必须在收到新的COE后的7天内通知原来的学校或教育机构,这是为了避免出现任何不必要的麻烦或误解。
综上所述,广大学生在拿到自己的学生签证后一定要认真研究签证上的条款,并严格遵守各项条款。如果对自己学签上的条款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