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在人们最朴素的情感认知中,生命无疑是最宝贵的,哪怕是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的人,也会对生命怀有敬畏之心。
对生命的敬畏是刻在人类骨子里的善良,在生活中很多人连家畜都不敢杀生,更谈不上去剥夺他人的生命,面对那些未成人的悲剧,很多人认为是教育不到位,没有让那些孩子认识到生命的意义。
其实,教育不是万能钥匙,很多时候并不能阻挡悲剧的发生,如果一个人缺乏善良,穷凶极恶,唯一的纠正途径就是“法律”,以实际后果来代替教育,从而震慑潜在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近日,在河北邯郸发生了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未成人犯罪案件,一名初中生被三名同学夺去了生命并掩埋,家属泣不成声,这种事情为何会发生?嫌疑人能否得到应有的惩罚?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事发于河北邯郸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某长期遭受3名同学霸凌,更可恶的是,近日又遭3名同学毒手,该事件已经得到当地村委的证实,而且警方也已经控制了3名嫌疑人,案件还在处理中。
事发后,受害学生家长发文,陈述了孩子被谋害的基本事实:
三个同学先是转走手机里的钱,然后就下了毒手,并将其掩埋在废弃的蔬菜大棚内,作案过程令人发指,孩子面目全非,在这种情况下,三个同学的家长还找借口不开门,这让他们无法接受。
如果不是家长快速补办了电话卡,查询了聊天记录,发现了转账记录,对方还是面不改色心不跳,最后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三个学生才承认了所作所为。
与此同时,13岁初中生王某的舅舅、姑姑也公开发声,称看到孩子掩埋现场后悲愤不已,三个学生心狠手辣,心理素质不同常人,所以他们希望法律能严惩,否则那三个学生还将会继续危害社会。
从网络公开的资料来看,三个涉嫌犯罪的学生并没有牛高马大的身材,年龄也都是十三四岁,其中一个学生个头还很矮,看上去就是一个小孩子,他们为何会变得如此狠毒?
从学生时代过来的人都清楚,学生之间闹矛盾很正常,有时候也会遇到“欺负人”的现象,甚至是校园霸凌,但直接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让人愤怒,这到底是怎么了?
有人认为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缺失,这些学生长期无所事事,不专注于学习,心里想的都是歪心思,所有没有走正路,对生命和法律也缺乏敬畏之心。
但这种说法科学吗?要知道学习成绩不好,自由散漫的学生比比皆是,但敢于对人下毒手的学生能有几个?而且这些行为通过教育就能改变吗?
很坦白地说,教育不是万能钥匙,这种失去人性的违法行为从来都不是教育能解决的,一个人的善良是刻在骨子里的,如果他做不到善良,穷凶极恶,就只能依靠法律去解决问题。
关于这一点,家属的发声也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共鸣,必须严惩,依据新调整的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恶劣行为也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三个学生的行为已经符合判刑条件,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而且现在孩子的营养条件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还有下探的空间,既然有能力剥夺他人生命,为何没能力去承担法律责任,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矛盾,期待对未成人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继续调整。
在穷凶极恶面前,法律才是最好的教育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