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冯琪)3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
同时,精心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要进一步优化投档录取程序,积极推进将专项计划纳入普通类招生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提高专项计划志愿满足率。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此外,通知强调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因特殊情况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