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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全面修订后专业学位被单独列出, 专家: 专业学位社会地位将提升

据新华社消息,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共7章,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

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订。

据央视新闻,新颁布的《学位法》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规定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培养和分类评价,这也折射出了我国研究生培养改革的新趋势。

那么,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培养和分类评价意味着什么?有什么新的变化?

4月27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分析称,专业学位的发展在中国已有30多年,但在学位法中一直没有单独列出,使得大家在实践当中把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混为一谈,这次修订学位法把专业学位单独列出来,也是顺应研究生发展的趋势。

专业学位这几年发展的速度很快,比例也在快速增长,储朝晖认为,未来,专业学位将成为研究生的主体,学术学位占比将进一步变小,只有少数比较顶尖的有做学术研究潜力的那一部分。

他表示,学位法的修订,在一定的程度上意味着专业学位得到法律的认可,使得专业学位的社会地位有一定提升,“因为得到法律的认可了嘛,它会更加名正言顺”。

他还称,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培养和分类评价有助于专业学位找到自己的定位,按照自己的特征来为社会培养人才,“专业学位的未来发展还是应该根据专业学位的特征发挥所长,注重实践操作,为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发挥作用。最关键的是要配合修订后的学位法进行课程体系、评价标准还有培养方法的设计,目前这几个方面做的还不到位,跟学术学位相比差不少。但这次学位法修订明确了二者差异化评价标准,专业学位不再局限于论文答辩一种形式,而是可以按专业实践的成果或专业实践上的一些创新成果去答辩。”

学位法修订。图/新华社

据央视新闻报道,我国在学研究生规模已超过365万人,到“十四五”末,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博士专业研究生招生人数也将大幅增加。

清华大学副校长姜培学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也表示,学术学位更加强调学生在理论方面的一些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更加强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现在认为专业学位的培养和学术学位培养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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