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张店区实际,现将加强2024年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7日)全区范围内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学校及居民楼周边)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每日20时至次日6时)。
二、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在6月7日至6月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月14日至6月17日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他一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工程除外)。
五、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张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