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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会因为三天两头不来单位而被开除吗?

事业单位机构作为体制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很多求职者比较青睐的工作单位,这也导致每年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参加事业单位编制考试,一方面,事业单位工作拥有者不错的工资收入,而且福利体系完善,能够享受的五险二金都是按时缴纳,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上班,只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触犯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基本上都可以按时退休,因此,事业单位工作的特点就是“稳如泰山”,那么,对于在事业单位职工来说,三天两头不来单位会不会被开除呢?

首先,对于事业单位职工来说,其管理方式主要参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进行的,而在管理条例当中对于开除的情况也是有较为明确的表述,其中就有对于事业单位职工在旷工以后,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开除处分。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而言,只要连续旷工达到十五个工作日或者是一年累计旷工达到三十个工作日,其单位就可以给予当事人开除的处分,因此,对于三天两头不到单位上班的职工来说,只要确定其性质属于旷工,那么单位完全可以将其开除。

其次,虽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旷工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给予其开除的处分,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很少因为职工三天两头不上班而给予其开除的处分。对于三天两头不上班的职工而言,在处理的过程当中,不上班并不等于旷工,而且旷工的认定也是特别的繁琐,其有着特定的程序,不是说没有看到其没来上班或者是没有签到,就认定为该职工属于旷工性质。

同时,在职工旷工的认定过程当中,只有联系不到当事人的时候且在连续的工作日内仍然没有按时来单位上班或者是来上班以后不能合理解释其未来上班的缘由,在这些确认以后单位才会通过讨论给予其旷工的处分,而一旦其对于未来上班的原因有着合理的解释或者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使其三天两头不来单位上班,仍然不能以此来给予其开除的处分,不来上班的原因会有很多,而且不来上班不等于没有上班,更不等于其是旷工。

最后,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个人做好自己的工作才是正理,至于三天两头不来单位的职工,一般都是有着个人的事情要做。对于事业单位工作而言,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是核心,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只要不触犯相关的纪律规定,那么对于其他方面的管理并不会很严格,而在单位三天两头不来上班的职工,这些情况领导知道的肯定比一般职员要清楚很多,而且这些人不来上班肯定也是和领导报备过得,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即使单位有三天两头不来上班的职员,也不会因此而被单位做开除工作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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