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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 不限户籍, 民政部所属事业单位招10人!

2021年民政部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0人公告发布啦,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8日17:00截止。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留学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接收当年能够开具报到证。

2、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3、本科不超过26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原公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8日17:00截止。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申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5: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适时组织。按照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六)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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