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在编教师能否通过一定程序提拔为副科级公务员的问题,我想根据我掌握的有关政策,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关于教师的编制性质
根据我国的有关编制政策,在职教师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工资构成一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同时,在一定意义上,教师编制是一种特殊的事业编制,日常生活中有些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是把教师排除在外的,例如,车补等。部分地方是限制教师编制人员通过调动等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此外,教师编制人员如果想参加公务员等录用考试,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的同意,否则不允许参加报考。
二、关于在职教师直接提拔为副科级行政职务的可能性问题
由于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之间存在单项流动可能,即行政编制人员(公务员)可以毫无障碍地调入事业单位,成为一名事业编制人员,但是事业编制人员是不能通过调动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也就是说,教师作为特殊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直接通过调动进入公务员队伍,并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当然也有例外,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三、在编教师提拔为副科级行政职务的方式或途径
从理论上和理想状态(这个地方所说的理论上和理想状态,是指排除一切不利影响和种种限制的一种状态)来说,在编教师提拔为副科级行政职务是具有可能性的,那有哪些方式或途径呢?
1、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这是实现在职教师直接选拔为副科级公务员最直接、最简洁的方式。公开选拔,就是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简称,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过程。前些年,这一方式比较盛行,最近几年不是很常见了。简单地说,就是在职在编教师,在满足公开选拔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实现事业人员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比如,某县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名教育局副局长,如在职在编教师不被限制报考,且满足该职位要求的标准条件,就可以报考,一旦考上,那么就实现了在职教师直接选拔为副科级公务员的这一情况。
2、通过报考公务员的方式。这是我们最常见、最了解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曲线救国的方式,需要用两步来完成。第一步进入公务员队伍。也就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教师,符合公务员招考所要求的标准条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各级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进入公务员队伍。当然,这种情况一般都有年龄和学历限制,只适用于部分符合有关条件的在编教师,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在编教师都能通过这一途径转为公务员。第二步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当我们通过公务员考试走上公务员岗位后,通过我们自身艰苦的努力,我们就有可能(只是有可能,不是一定)在同事们之间,脱颖而出,提拔为副科职务。当然,这个是有难度和有条件的,并不是每一个都能实现这一梦想。
3、通过公务员调任的方式。也是一种曲线救国的方式,同样需要2步来完成。根据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编制人员提拔担任事业副科及以上领导职务,并试用期满后,可以调任到相应级别的公务员岗位。这个调任也有年龄限制,一般调任科级干部不能超过50岁。不过,这种情况对于一名在职教师来说是不容易实现的,就拿一个乡镇的老师来说,他所在的学校一般是没有级别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坐到了校长的位置,他也不是事业副科级,也就无法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在编教师直接选拔为副科级公务员这种情况呢?目前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具有级别的县直学校。一般来说,县里的第一中学一般为正科级单位,所以,在这个学校的教师,如果通过努力,担任了学校的副校长,那就是事业副科了,仍然通过一定的程序,是可以调任担任副科级公务员职务的。可见,并不是每一个老师都能有机会担任校长、副校长这样的职位,若无法实现这一步,那么公务员调任那仅仅是一纸空谈。
四、最终结论
在职教师要想直接选任为副科级行政职务,除公选外,其他途径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是:要么你获得了公务员身份,要么你已成为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事业副科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否则,这一愿望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