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最近,福建福州市教育局拟在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中增加以下内容:“对属统筹范畴的适龄儿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家长需求,安排二孩适龄儿童到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就学。”
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全面二孩”让不少家庭拥有两个需要上学的学龄儿童;大宝需要接送,二宝也需要接送,如果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学校上学,家长们接送孩子就会变得不堪重负、难以为继。尊重和回应老百姓正当的利益诉求,“想老百姓所想,急老百姓所急”,福州教育部门的主动担当和积极作为,值得点赞。
家庭结构小型化让父母越来越重视陪伴孩子的成长,也让接送孩子上下学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刚需”。二孩家庭的两个孩子如果不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要么就是一个家长“先接送一个再接送另一个”,要么就是两位家长分别接送一个孩子,这样很容易导致时间冲突和角色紧张,很可能会让一些家长变得纠结,甚至会因此引发家庭矛盾。
实现“二孩同校”,早已成为一些家庭实际的需求。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满足这些家庭的诉求,就显得十分必要。在社会学的视野里,如果没有有效的规则约束,就很有可能在具体的操作中留有空间,这既可能是一种弹性空间,也可能是失范空间。所以,通过“制度补血”的方式来实现“二孩同校”,能够提前预防可能的失范行为,进一步守卫教育公平,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要从源头上减少“二孩异校”,关键在于不断优化招生办法,加大学位供给。“二孩同校”不仅能够减少家长们接送孩子的负担,也有助于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互动。从二孩家庭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抓起,“二孩同校”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到了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用人性化的公共政策实现了成人之美。
教育作为一盏希望之灯,承载着人们社会流动的希冀。伴随着社会变迁,公众的教育诉求逐渐从“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对更好教育的需求,不仅需要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下工夫,也需要给家长们“松绑减负”。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面对二孩入学问题,不能以“没有先例”“没有规定”来因循守旧、踟蹰不前,而是要多一些敢为人先、多一些改变与创新。只有这样,公共服务才会赢得老百姓的尊重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