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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所民办学校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

记者从《雁塔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获悉,雁塔区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与原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据了解,购房、挂户、空户、集体户、假户籍五类情况不作为雁塔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雁塔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家庭有购房但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雁塔区含有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共15所,其中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14所,分别是:陕西师范大学金泰假日花城小学、雁塔雁南小学、西安雁塔区艺林小学、西安兴华小学、西安博迪恒大城小学、西安雁塔区陕西师范大学铭城小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融侨分校、西安交大阳光小学、雁塔中华世纪城小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西安雁南中学、西安交大阳光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电子科技中学;含高校教职工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1所,西安第二外国语学校。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涉及的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从严审查。

记者 康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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