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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些高考行为违法违纪

□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悦

每年高考,都会有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导致成绩无效。悦悦姐姐想提醒大家,“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要心怀侥幸。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明霞说,只要年满16周岁,就能成为组织考试作弊罪与代替考试罪的主体。下面这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而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下面这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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