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执法检查领域
本次检查以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教育收费单位为检查对象,检查重点为 2021 年秋季学期以来,各级各类教育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收费行为。
聚焦五项重点
一是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重点抽查检查学校和培训机构收费公示情况。督促指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在收费标准变动后,及时变更,并确保准确、全面公示收费内容。
二是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重点检查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严肃查处学校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三是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重点检查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相关规定情况。严禁将已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厉查处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返还款和擅自提高代收费标准等行为。
四是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是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及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
以检查促规范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引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公开透明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查细纠,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教育收费单位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达到以检查促整改 , 以检查促规范的目的,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与行业主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检查、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梳理教育收费相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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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涉及学生培训费用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9 月 14 日发布"关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夏青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预收费监管风险预警的公告"。
公告称,2023 年 8 月以来,甘井子区教育局收到多起有关大连市甘井子区夏青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退费纠纷的投诉问题。经核查,该机构存在不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执行退费的情况,目前已有家长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现发布如下风险预警:
机构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夏青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 199-8 号 1、2 层和 3 层部分
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 121021172000049 号
自本公告发出后,如有在该机构后续缴费的家长,请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 "进行购课、缴费,每次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三个月或 60 课时,且一次性缴费不要超过 5000 元。
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未纳入托管专用账户的,一旦产生退费纠纷等情况,维权将无法得到全面保障,敬请家长朋友们高度警惕,避免可能出现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自身权益问题的发生。同时,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提高辨识能力,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从众,谨慎选择可能存在重大退费风险及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可通过全国 12315 平台进行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