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南通大学教务处发布一则《关于对杨舒等112名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拟对超出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112名本科生作出自动退学处理。
公告称,杨某等112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拟对杨某等11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告介绍,《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通大教〔2017〕88号)第十二条规定:学校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或5年。4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5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9年,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以上最长学习年限均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年限,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在接到入伍通知两周内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学校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其保留学籍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这112名“超限”本科生来自历史师范、电子信息、软件工程、土木等专业。其中,来自理学院信计专业的学生宋某、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的学生周某以及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专业的学生庄某等三人均于2005年入学,时间长达16年,远超过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
近期,暨南大学也拟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官网公布了一份《关于对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示》。
图源: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公示表示:根据《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教[2017]44号)第二十四条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21]20号)等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学生可在此期间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教育的规范管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院已向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发送《暨南大学研究生退学告知书》,以下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放弃修读或无反馈,现拟对以下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6月30日至7月13日。
此次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公布的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共有27人,大部分来自2008级和2009级,最长入学时间已有13年。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已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时间),仍未完成学业的,由导师和所在院系(所、中心)提出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予以退学。
该规定第三十一条还提到:研究生因病连续请假或因休学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的,经主管校长批准,可相应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延长学习期间不算学制,不发奖助金,并不再追加业务费,住宿费自理。延长学习期限后,仍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视具体情况按结业或肄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