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都知道,孩子在幼儿园的几年,是家长们最舒服的几年,不用担心孩子的学习成绩问题,不用担心孩子的接送问题,当孩子开始上学习,家长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三点半难题”,困扰家庭已久
不知是哪个专家提出了“三点半放学”的建议,在很多地方得到了贯彻执行,这个建议的初衷是为了减负,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其中小学阶段是贯彻“最好”的,低年级放学时间,由过去的五点半放学改到了现在的三点半,监督写作业的任务却抛给了家长和社会。
由此制造的“三点半难题”,成为困扰众多家庭的一大问题,不少妈妈为了能够接送孩子,不得不辞职在家,成为“全职妈妈”,经济负担加重;有的则把孩子送到课外的“小饭桌”,接送孩子、辅导作业、提供晚餐的“小饭桌”在学校旁边大量存在,孩子的学习由课内延伸到课外,由校内延伸到校外,减负成了空谈,家庭的经济负担,孩子的学习负担,都随之增加了。不仅如此,这种模式还催收了教师的“有偿补课”,很多课外“小饭桌”,都和老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5+2”全覆盖,家长拍手叫好
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门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课后服务”,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主要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1、解决家长的接送问题:课后辅导和当地下班的时间相吻合,个别有接送困难的家庭,还可以延长接孩子的时间,家长不用“逃班”去接孩子, 更不用辞职专门接孩子,对于这个政策,拍手叫好。
2、“小饭桌”基本消失:孩子课后服务搞起来,这些兼具接送孩子和辅导孩子的“小饭桌”就没有了市场,这不仅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减轻了孩子的学习负担。
3、学生成绩提升:其实这些小饭桌的成本很低,尤其是里面的“辅导老师”,水平参差不齐,但是多数属于“社会人员”,高中都不一定能毕业,让他们来辅导孩子的作业,怎么保证效果?现在作业主要在学校里完成,由老师来辅导,效果自然更好一些。
因为效果显著,所以教育部发文,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5+2”这一新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课后服务”,老师为什么高兴不起来?
对于教育部的“新政”,网上多数都是热烈支持的,但是也有部分反对的声音,通过观察,我们发现这部分声音主要来自小学和初中老师,因为这个政策,势必影响这些老师的利益。
老师们提出的问题主要是课后服务侵犯了老师的权利,因为老师早上7点多到校,下午6点下班,中午只有1个小时的吃饭和休息时间,在校时间已经远超过8小时,而且老师也需要接送自己的孩子,这样的政策对老师不公平。
这种说法确实有道理,但是也不宜扩大这个政策的弊端,这么长时间的“三点半”放学,家长们都想办法应对了,对于老师来说,新政也要积极去应对,对于在校工作时间的问题,因为老师工作的特殊性,并不完全按照《劳动法》来执行,比如老师本身就有寒暑假,这在《劳动法》中没有,但是在《教师法》中存在,不能获利时用《教师法》,不获利时用《劳动法》吧?如此的情况,在高中老师,公务员队伍中都普遍存在,比如高中老师的晚自习问题,公务员的加班问题等。
三大问题,急需解决
现在来看,“5+2”的课后服务,利大于弊,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逐渐解决:
1、自愿参加与强制参加的问题:虽然课后服务很好,但是对于有的家庭并不需要,家长有条件陪伴孩子,给孩子更合理的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并不想让孩子参加课后服务。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课后服务可以收取部分费用,既然开展了,学校就希望学生全部参加,这样一来,课后服务虽然说是自愿的,但是难免有些学校老师会给孩子和家长“做工作”,强烈建议孩子留在学校。
2、课后服务的质量问题:虽然课后服务能够提高学生成绩,但是前提是老师能够积极参与,而不是消极应对,流于形式。在之前实施的地区,就有不少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因此参加课后服务后,成绩不升反降,其中的原因就是老师工作有怨言,课后服务时间,老师主要维持纪律,并没有达到辅导的效果,而且还存在各科老师轮流值班,有些音体美的老师无法满足文化课辅导要求的情况。
3、学生在校时间过长的问题:由于学校的师资和管理和家长的认识等问题,很多地方实施课后服务,并没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课后服务就成了老师看着学生写作业的服务,这样对于学生是没有积极性的,很多学生盼着放学,写作业的质量也会下降。如果开展课后服务,是不是应该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增加孩子和老师的午休时间,一个是强制学校引进或者开展一些非学科辅导,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个新政的推行到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这个新政,从整体上看是有利的,希望学校能组织好,切实维护家长的利益,提升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今日话题:你会让孩子参加课后服务吗?欢迎在留言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