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双减”配套文件下发。
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对培训机构自编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问题的监管,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这是为了让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规定能切实落地。而随着“双减”的推进,担心“双减”不能缓解家长焦虑,反而增加新的焦虑的舆论越来越多。这就需要讨论何为家长的真焦虑。
目前看来,“双减”主要治理的是家长的选择焦虑,在笔者看来,义务教育阶段限制学生和家长的选择,从义务教育的属性看,并没有问题,但如果存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的分层焦虑,不解决分层问题,而限制义务教育阶段的选择,确实难以起到缓解焦虑的效果。因此,缓解选择焦虑与分层焦虑需要同步进行。
限制学科类培训的时间——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进行,限定学科类培训的收费标准,严禁进行资本化运作,毫无疑问,都是限制校外学科培训的供给,学生(家长)选择校外学科培训也受到限制。加之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民办学校总量控制在5%以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入学,同时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空间也越来越小。对此,一些人认为,限制学生选择权,不利于学校办学竞争,促进多元化和个性化办学,满足受教育者差异化选择需求。
这就看义务教育的属性和功能了。从全世界范围看,义务教育阶段都在淡化竞争,强调给学生公平的教育环境以及完整的义务教育。这是因为,其一,义务教育的基本职责,是要让所有国民有基本的文化素质,而不是重点培养少数学生,其二,义务教育是奠基性教育,是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的重要教育阶段,这个阶段学生的选择,大多并非学生的自我选择,而是家长的选择,而家长的选择并不一定适合学生的成长,尤其是当家长的选择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时。在公平的环境中,给学生自主成长的空间,符合义务教育的属性和功能定位。
但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却充满竞争。其原因是,我国教育扮演着分层功能。在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将分流进普高或者中职,而普职分流成为事实上的普职分层。于是家长有严重的分层焦虑。
由分层焦虑主导的义务教育阶段的选择,实质是“分层选择”而非个性与兴趣选择,家长们关注的“好学校”,大多是“升学名校”,学校面向学生实施的教育,并非重视学生个性、兴趣培养的素质教育,而是以提高学生考试分数为主线的提分教育。此前,一些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表现“强势”,并非学校办学富有特色和个性,而是进行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以生源优势获得升学优势,成就为“名校”。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提高升学成绩,也搞变相的重点校、重点班,宣称“因材施教”,但实质是按成绩分层。
显然,如果不能有效缓解分层焦虑,用行政力量限制义务教育的选择,并不能消除选择焦虑,反而会制造新的焦虑,这就是当前舆论对“双减”限制学生选择产生的疑虑——不能上校外培训班,不能选体制内的学校,但今后却要按考试成绩分层、分高低,这种矛盾怎么调和?进而必然会出现的现象是,没有合法的选择,选择就走向地下,家长请私教,就是满足选择的一种可能方式。甚至,当分层的问题无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随后会根据分层需求,再次提供选择。
因此,问题不在义务教育阶段限制学生(家长)的选择,而是只通过限制选择来缓解选择焦虑,是无解的。义务教育阶段限制学生(家长)的选择,首先,需要让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能关注每位学生的发展,重视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培养,给学生完整的义务教育,这需要在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同时,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转变教育的功能,要淡化教育的分层功能,为此要把职业教育办为平等的类型教育,清理人为把教育、学校分为三六九等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