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复旦大学的一则公示引发了网络热议,在网友获知这一公示后的短短一天时间内,网上关于这则公示的跟帖就已经达到了数万条。
那么,复旦大学的这则公示内容是什么呢?
原来,近年来,复旦大学先后有三名学生因在校外嫖娼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这三名学生后,复旦大学根据《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将这三名学生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处分。
复旦大学称,为了能够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复旦大学将这三名学生因在校外嫖娼而被开除学籍一事进行了实名公示。
复旦大学认为,这种公示仅仅属于一种非常普通的公示,但令复旦大学没有想到的是:网友们因为这一则公示而展开了非常热烈的讨论,依据网友们的讨论内容,可将网友分为支持方和反对方。
支持学校公示方-----
网友睿豆角:学校做得很对,必须对学生严加管理。只有正学风,树师德,才能够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网友不停歇的马达:这些被公示的人既是公民,也是学生,他们既需要遵守公民法律,也需要遵守校规。所以,在他们接受公安拘留等处罚的同时,学校处理并公示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网友努力才有未来:学校是学习之地,对行为恶劣的学生开除并公示,以儆效尤是应该的。因此,支持学校的做法!为复旦大学点赞!
网友老实人:有人称,这种公示暴露了这三个被开除学生的隐私。我不这样认为。这三个学生既然做了丑事,还怕别人知道吗?我认为学校做得对,我绝对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示他们,对其他人也是一个警醒,在法律、制度面前就应该人人平等。
网友开拖拉机进城:公示这几个学生,能够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从而减少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学校做得没错,我表示支持。
反对学校公示方-----
网友智慧百灵鸟:开除这三名学生,无可厚非,但公示他们所做的事情就涉嫌侵犯了他们个人的隐私权,因此,我认为学校的这种做法不妥。我表示反对。
网友读书郎:希望复旦大学能够公开道歉,这种公示是明显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学校根本无权公示学生的姓名。
网友我不是愤青:就算给这三名学生除名,也不应该公示人家的姓名。难道复旦大学都不知道这种公示已经涉及到了这三名学生的隐私权了吗?我反对这种侵犯别人隐私权的做法。
网友凡凡妈:处罚是必须的,但公示确实过分了。没见过其他单位有嫖娼公示的。这几位学生的行为尽管可耻,但不至于会被公示吧?
总之,网友们有支持复旦大学公示这三名学生的,也有反对复旦大学公示这三名学生的。
一位律师称:依照法律规定,学校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学生嫖娼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学校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对于复旦大学的这则公示,你是怎么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