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办学的基本模式,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鲜明特色。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中,职业院校以深化校企合作为抓手,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推动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格局的新途径,激活了办学活力,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有力推动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但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新发展要求看,还需要对校企合作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研究深化校企合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一、深刻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
职业院校为什么要校企合作?通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大家都有了一定理解,但从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成效上看,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不深刻、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念更新了、树牢了,才能知道路往哪个方向走,劲往那个地方使。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这种共识是职业教育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是职业院校办学治教的内在需求,是推动学校和企业发展、学生成才成长的强大动力机制和有效平台。只有建立起校企深度融合的育人机制,才能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首先,从学校角度看,有以下好处:
一是能够更直接地了解行业企业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定位,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二是可以在信息、技术、设备、专业人员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弥补实践教学短板,节约教育成本。
三是学校可以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和参与实践,以实现教师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不断提高教师的能力水平。
四是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的交互影响,可以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带动招生和就业,增强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办学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其次,从学生角度看,有以下好处:
一是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可以使学生更好的了解专业和职业岗位,帮助学生制定切合实际的职业发展规划,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学习动力。
二是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学生可以有效锻炼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职业素养,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三是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可以提高专业对口率,能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甚至实现学生就业时与企业岗位的无缝对接。尤其通过与一些知名企业、龙头企业的合作,能够大幅度提高就业质量,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再次,从企业角度看,有以下好处:
一是通过校企合作平台,企业可以深度了解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现状和优势特点,及时、准确反映人才需求,并提出个性化培养要求,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精准需求、稳定需求。
二是通过校企合作平台,企业能共享职业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科技开发,进而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从以上三个方面看到,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内在特征,它不仅是增强职业院校发展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行业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正因如此,国家非常重视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明确职业教育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制度安排。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了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要求,指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同时也指出要:“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2021年4月,国家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就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战略全局出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可见,国家已从战略层面、政策导向上,将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作为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
二、客观把握校企合作的现状
我们的现状是什么?包括合作的数量、合作的领域、合作的程度、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我们学校的校企合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有力助推了专业建设(尤其是重点专业)和教学改革,优化了专业教学团队结构,提升了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增强了服务发展能力,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目前,学校有校企合作关系的单位114家,形成一批长期稳定、深度融合、成效显著、影响力大、代表性强的合作单位,如,北京市法院系统、首都机场、广惠金通、环球度假区、新华三公司等,探索出“定向培养班”“订单培养班”“人才储备班”“工程师学院”等校企合作方式,极大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改革。
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相比,校企的深度融合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学校角度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校企合作开展不平衡。有的教学单位、有的专业校企合作成效比较突出,有的教学单位、有的专业校企合作滞缓,甚至有的专业缺乏校企合作平台的支撑,导致专业不断萎缩。其次,校企合作质量不高。有的专业校企衔接不紧密,专业关联度不高、针对性不强;有的专业校企合作流于形式,依然停留在签订协议层面,企业没有实质参与或深度参与不足;有的专业校企合作与教学改革的契合度、融合度不深入,缺乏高水平内涵建设成果。再次,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够,契约型、稳定性不高,甚至没有实质性的契约合作关系,缺乏有效的监控和考核评价机制。服务企业发展能力不强,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不够完善。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外部看,既有宏观政策不完善问题,也有企业自身动力、内在安排不足问题,但更多的是学校自身开拓创新不够,缺乏促进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校企合作活专业就活的理念还没有根植于专业教学团队教育观念中,缺乏整体工作谋划,主动出击不够,开展校企合作的动力、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加大校企合作工作举措
通过对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概要分析,我们看到校企合作工作是一项多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的整体,解决问题、补齐短板,首先从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他摆正在人才培养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同时,一定要有体系设计、落地策案、机制保障,按照人才培养全程贯穿、教学改革全面融合、教学团队全员参与的工作导向,实现校企合作与专业建设、教学实施和人才产出协调推进。
(一)全面理解校企合作内涵
能不能实现校企深度合作、稳定合作,首先取决于我们认识上对校企合作内涵的准确把握。校企合作不是一时上与企业有一些联系,也不是一事上与企业有一些联系,如给企业推荐几个毕业生,联系企业接收几个学生实习,这些都不是规范意义、实质层面上的校企合作。我们的校企合作,应是校企双方围绕达成的既定目标和合作期限,设计整体要素运转体系、机制,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018年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明确了以下具体合作形式,这是我们衡量校企是不是深度合作的基本依据。
一是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
二是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
三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
四是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
五是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
六是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七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真正的校企合作,既有广度,又有深度,既有双向投入,又有双向产出。当然校企合作也不是面面俱到,重点是校企合作双方都要坚持育人为本,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从职业院校的自身实践看,校企能不能深度融合,最基本的要求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有相对稳定的合作期限。二是对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能提供有力的支持。三是有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投入机制。这是一个基本标准,更高的标准是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共育共管上实现深度融合。所以,有效度的校企合作必须在这些关键点上发力,实现校企合作与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的有机融合。
(二)严格遴选校企合作单位
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是开展好校企合作的基本前提,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应付了事。
一是了解要透。要对拟选的合作单位开展深入调研,全面、客观了解企业的资质、组织机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管理运行、诚信度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开展评价和多方比较,选择出合法合规、组织体系完备、运行状况良好、诚信度高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
二是契合度要高。选择的合作单位要与我们的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有较高的关联度,能够有效的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从专业建设基本条件看,每个专业至少要选择3-5个契合度高的企业作为核心的合作对象,其中至少与一家知名企业建立融合发展关系,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三是共识性要强。合作双方能够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在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支撑上凝聚成共识,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未来,通过完善的机制,推动有效的合作。有的企业为了推销产品、市场化培训或短期廉价劳动力而寻求与学校合作,对这种社会责任感不强,以追求商业利益为主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企业要排除出合作范围,否则会给学校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四是影响力要大。要选择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合作,这样的企业对人才需求有一定的吸纳力,深度合作有可持续空间,会产生更好的溢出效应。
(三)规范校企合作管理
开展校企合作,要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基准,贯彻落实好《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开展校企合作,要让学生成为最大受益者。合作活动要以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利益、声誉和稳定为前提,尤其不能损害学生的利益,偏离了育人的目标。近年来,教育部对学生实习实训管理问题非常重视,每年对违规组织学生实习实训有关问题都要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2021年5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假借校企合作名义违规收费、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实习实训管理不规范损害学生权益、学生管理不到位等部分违规问题及查出情况作出通报。认为部分地方和学校实习实训制度建设和管理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协议审核、执行等环节存在漏洞,风险管控不到位,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作为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聚焦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性质恶劣问题扭住不放(主要围绕“五个是否”即是否以校企合作等名义违规收费,是否违规通过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项目或节假日实习、加班,实习岗位是否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长效措施落实到位。
开展好校企合作还要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制定校企合作规划与计划,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计划是未来行动的方案,有计划就等于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目标,就有了工作要求和举措,各教学单位都要制定年度校企合作计划,保证校企合作任务具化、细化、落地。加强校企合作计划管理要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制度,各教学单位每年的校企合作计划在年初要报学校教学管理职能备案,年末要作出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据以开展考核评价。有些专业的校企合作搞得不好,就是缺乏对校企合作进行有计划的管理。校企双方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等必要事项,并根据合作的内容,合理确定协议履行期限,一般来说,合作期限应当不低于3年。教学单位要加大合作协议执行力度,细化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合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僵尸”合作项目要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可持续发展。要把校企合作开展情况作为院系、专业带头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构建校、院、系、专业教师校企合作四级联动机制,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推进校企合作。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每一个专业教学团队成员,都要有走出去、引进来的意识和动力,都要有联系沟通企业的职责。要加强校企合作过程的日常管理,做好校企合作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以及成果的统计、总结、推广等工作。
(四)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原则
校企合作只有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才能行稳致远。影响校企合作开展好坏的因素很多,但找不准、夯不牢利益的结合点是一个重要因素。从现实情况看,学校考虑更多的是利用企业的优势培养学生问题,对企业通过合作获得的好处有时关注不够,影响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有为才有位,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我们也要认真思考能给企业做些什么?除了通过校企合作使企业得到合适的技术技能人才外,还要建立为企业人员培训、技术研发、管理创新等方面服务的有效机制。如果学校的资源、专业、人才等优势长期不能惠及企业的发展,企业合作的动力就会逐渐衰减,直至退出合作。
那么怎样才能为企业服务好?一是要认真研究企业有哪些需求。二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三是要有具体的资源配置措施。这些工作到位了,企业才能看到我们的真心、真情,才能增强合作的信心和动力,校企深度融合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五)落实好校企合作提质培优重点任务
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标志着职业教育进入提质培优新阶段。《行动计划》强调要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并确定了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九项重点任务,对职业院校推进校企合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牵引性。职业院校要深入学习研究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主动抢抓机遇,对照校企合作重点任务,选好突破口,细化落地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出高水平、标志性校企合作成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任务,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建议》强调要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适应性。这种适应性,既包括内在适应性,也包括外在适应性。职业院校对内不仅要建立健全适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体系、机制,对外还要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要求职业教育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指出了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离开了产业的支撑、企业的参与,职业教育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教育初心,担当育人使命,进一步深化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认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与岗位对接、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对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形成产教协同发展和校企共同育人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