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想不通过考试置换为公务员身份,目前只有两种途径:一是选举,二是调任。
选举主要集中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作为乡镇换届选举的“五类人员”之一,只要满足在乡镇工作四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很多地方最多放宽到45周岁),都可以参加选举进入乡镇班子,由事业身份登记为公务员。
调任主要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根据两部法律(条例)规定,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置换为公务员身份。但调任的前提条件是:1、要求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2、年龄科级要求在45周岁以下,处级放宽到50周岁;3、必须调任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4、有接收单位,且接收单位有行政空编。只有具备这几个条件,事业编才能调任行政机关置换身份。
依据上述两种方式所需条件可以发现,事业编制人员一旦年龄超过45周岁,基本宣告与公务员无缘,包括公考在内(公考报名年龄上限是35岁)。唯一的路径是处级调任,即在事业单位晋升到管理六级(副处)以上职务或正高技术职务(副高两年以上),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处级领导或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才有可能实现事业编到公务员的身份大转换。
问题是,有多少人能在事业单位走到处级领导岗位?
难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