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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 “3+1+2”模式还将怎么改?

2021年首批实施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的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已有考生高考上岸,整体情况令人满意,第四批试点的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和广西7个省(区)也统一采用“3+1+2”模式。新高考改革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的6个省(市)采用“3+3”模式,而第三批和第四批试点的15个省(市、自治区)都统一采用“3+1+2”模式,是因为采用“3+3”模式省(市)高中选科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省(市)选考物理的比例偏少,与高校的选科要求和招生计划不协调,不利于高校人才培养,不利于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3+3”模式和“3+1+2”模式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异同笔者在《新高考改革逐渐定型“3+1+2”模式,物理难以舍弃》一文中进行了说明,这里不再重复,请点蓝色链接查阅。

“3+1+2”模式是不是很完美了呢?不是的。用“3+1+2”模式省(市)高中选科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省(市)选考化学的比例偏少,而化学是很多理、工、农和医类专业的基础学科,选了物理但没选化学对这些专业的人才培养还是不利,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引导考生选考化学。具体的措施是对化学基础要求高的专业类要明确要求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网传的2021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中已大幅增加了必须选考化学的专业(类)数量,92个专业门类中,必选化学的有56个,占比60.87%,要求同时必选物理和化学的专业(类)55个,占比59.78% 。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以前要求必选化学专业类没有这么多?这是因为2019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给高校的自主权要大一些,这一版指引中虽然对每一专业类建议了一些可指定的再选科目,但再选科目选考要求的选项较多,高校的自由度很大。大多数高校为了保证自己的生源,放松了对再选科目的选考要求,所提选考要求就低不就高。

下表是某高校2021年在湖北招生的各专业组的再选科目选考要求,与2019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对比一下就可以发现,各个专业组的再选科目选考要求均是2019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中的最低要求。这次教育部出台的新版指引加强了再选科目选考要求就是为了补上上一版的漏洞。

新版指引预计从2021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执行,已启动新高考改革的21个省(市、自治区)新高一学生及家长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解新的选科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选科组合,备战2024年高考。

新高考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改革模式在不断调整也在情理之中,请大家少些抱怨,多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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