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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新学生组织 须签声明承诺不违法

(香港文汇报记者姬文风)长期沦为煽暴播“独”基地的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本年10月因拒绝独立注册以规避承担法律责任而宣布解散,中大联合书院学生会其后亦“照办煮碗”。该校校长段崇智近日向学生发公开信表示,校方希望与学生保持具建设性的对话和合作,包括探讨不同方案以成立一个能充分代表不同学生、并让各个学生群体都能广泛参与的新学生组织。中大又表示,新登记学生团体须签署声明,承诺该会性质及活动不违反香港法例及大学和学生事务处的指引。

段崇智向中大学生发出的公开信提到,校方希望与学生保持合作,并探讨不同方案以成立一个能充分代表不同学生的新学生组织。他又表示,于多场正式讨论会中与学生代表商议了学生组织的过渡性安排,务求在新的学生会组织成立之前,为同学提供支援。

同时,中大网页“常见问题”一栏,近日更新了相关信息,列明校方获得的法律意见清晰指出,由于中大学生会由学生自发组成及管理,而非根据或直接按《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组成,因此要求中大学生会须按《社团条例》或《公司条例》注册成为独立团体。

中大学生会解散后,学会或属会有过渡安排。网页指,新登记学生团体的名称将为“香港中文大学×××(学会)”,并须签署声明承诺该会性质及活动,并不违反香港法例及大学和学生事务处的指引。大学尊重学生团体举办活动的权利,前提是所有学生团体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港法律,以及大学的政策和程序。大学给予学生事务处的唯一“指引”或“限制”,是确保学生不会在校园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至于重设学生会一事,中大表示,如有新学生组织能继承中大学生会服务同学以至社会的传统,校方乐见其成。大学希望新组织能充分代表不同学生,具透明的组织架构,以及让各个学生群体都能广泛参与。大学期待新学生组织出现,有需要时会提供适切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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