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界,有种特别的现象,即:“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用稍微专业一点的话说,实际上就是大众都耳熟能详的“学术剽窃”。至于其方法,具体则不尽相同,不过普遍都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处罚。
只是,话虽如此,可凡事也有例外之分。
985博导“毙掉”他人论文,修改后挪为己用,处罚竟然只是“批评”?
前一段时间,我国著名985高校中南大学出了一件在学术界“耸人听闻”的大事。
一位名为钟国梁的博士生导师,利用其身为论文审稿人的身份,把一篇别人的论文“毙掉”之后,稍加修改就用自己的名义发表了出去。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其不仅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就贸然占据了别人“一作”的位置,甚至后续还把这篇论文列到了在他名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报告之中。
毫无疑问,这种行为在学术界是完全足以被称之为“严重”二字的,毕竟其此番不仅损害了论文原作者的利益,甚至还给整个论文评审团队的形象都带来的冲击,无论从哪个方向来看都应该严惩。
按照惯例,凡是有学者被查实确有“学术剽窃”行为,那么其本人盗用所得的研究成果所获荣誉及获益不仅会被追回,甚至连过往发表的所有文章都会被人翻出来仔细推敲。
受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剽窃人”所在的机构大多也都会直接与其划清界限,并积极参与到追责当中,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彻底开除。
可好巧不巧的,此番这位给整个学术界带来了巨大冲击的985博导钟国梁,却成了这惯例中的一个例外。
就现下情况来看,其所受处罚就仅仅只有“被剽窃论文所在项目被取消、追回相应资金、5年内不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公开通报批评”四项。
其中前三者自不必不说,他们皆与被剽窃论文直接相关,是必须要做出的惩罚,只能算是一个“基础处置”。
所以说,整件事看下来,除了必须要做出的惩罚之外,这位“欺下瞒上”的教授所受到的额外处分就仅仅只有所谓“通报批评”一项。
甚至于,就连这唯一的一项,还都是国家发出来的,学校本身对此却毫无反应,与此前复旦一位学生仅因为最后一门考试途中左顾右盼就被断定为“作弊”,直接被取消双证和保研资格的惩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博导“剽窃”被实锤,额外处罚竟只有“批评”一项,引发网友争议不断
总的来说,这位在名校任职的教授,其所作所为,与其后续所受处罚,无疑是极不相称的。故而,后续这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争论。
有人表示:“现在国家都给出了措施了,作为学校,居然一点反应的都没有,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是还挺鼓励这种做法吗?至少也应该取消他的职称吧”。
也有人直言:“怪不得留学的学生学好了都不愿意回来,这回来干嘛,自己研究出东西来,名利全给老师吗,换我我也在外边,太恶劣了”。
纵览整个评论区,大部分人的观点都倾向于对其惩罚过轻,希望后续还能对这位博导“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当然,舆论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绪,背后也不是没有原因的,究其根本,还是因为这种事的影响确实非常恶劣。
往小了说,有损原作者的利益,会导致其对学术研究产生不满情绪,往大了说,这种人就是危害国家“人才大坝”的白蚁,会严重拖慢整个社会前进的脚步。
所以说,网民们所提议的“再追加对这位教授的处罚”,也不是没有道理,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实际上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说在最后
科研不易,很多籍籍无名的从业者实际上都是在拿着微薄的收入“靠爱发电”。
若是遇到像此文中一样,成果被别人稍加修改就挪为己用的事情,很可能就意味着前面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全都会在一朝成为泡影。
最后,也希望诸如此类的事情最好不要发生,以免浇熄无数人才“搞研究”的热情。